交纳购房款成难题 选房家庭遭遇贷款难
2007-12-13 18:34 作者:杨凯 来源:
随着经济适用房选房的开始,按时交纳购房款成了选房家庭面临的最大问题,很多家庭纷纷将目光转向了银行贷款。而银行方面要求房贷申请人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收入证明,这一条件让很多家庭犯了难。
12日,工行在经济适用房选房现场设置了咨询台,为打算进行房贷的家庭提供咨询和服务。记者在现场看到,不少人围在咨询台前,询问有关房贷的具体问题。市中区的丁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是无房户,跟老人一块儿居住,夫妻双方都没有工作,这次选了一套62.87平方米的房子,“需交购房款15万多元,像我这种家庭,肯定拿不出来,唯一的办法就是贷款。”可让他想不到的是,银行告诉他,像他这种夫妻双方都没有工作的家庭,因为没有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没法申请房贷。
咨询台前,银行人员告诉记者,房贷申请人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收入证明,证明上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一房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现在绝大多数低收入家庭成员没有固定工作或者干脆没工作,这部分人不可能拿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银行工作人员表示,经济房房贷政策目前与商品房房贷政策基本一致,房贷申请人和担保人都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收入证明。该人士表示,如果主申请人收入不足,贷款时可以追加共同申请人。
对此,不少经济房选购家庭呼吁,有关部门在房贷方面对低收入人群照顾一下,把门槛放得低一些,让他们早点住上自己的房子。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