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旧房改造路线图 勾勒政策变化曲线
2007-11-28 17:50 作者:杨凯 来源:
今年,中国政府明显加快了廉租房政策出台步伐。最新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问世,明确了廉租房保障的实施细则。有关专家表示,一个有关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路线图”正缓缓展开,中国住房政策正在发生变化。
今年八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公布;十月,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本月十四日,财政部印发《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二十六日,由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专家表示,今年以来廉租房政策的接连出台,必将成为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和发展廉租房的强大动力。而廉租房建设的备受重视,也凸显了政府的保障功能,一个有关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路线图”正在缓缓展开,预示着住房政策正在发生新的变化。
从标志着中国住房制度改革序幕开启的一九九八年“二十三号文”算起,中国推行廉租房已有九年,但即使在发展廉租房较快的城市,这些年新增廉租房的总套数占城市居民户数总和比例也还不足百分之零点五。
各地廉租房制度建设进展迟缓,保障性住房建设不但没有逐年增加,还呈下滑之势。结果就是,多年来廉租住房保障制度覆盖范围较小。究其原因,专家表示,主要是没有利益驱动,一些地方政府缺乏积极性。在地价节节攀升的情况下,一块土地用于廉租房的开发和用于商品房的开发,收入差距之大不言而喻。
现在,廉租房制度建设已经明确为政府的一项公共职责、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使廉租住房制度的执行有了坚强的制度保证。同时,廉租住房保障细则的出台也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更为重要的是,困扰地方政府的资金投入问题得到了较好安排。《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明确,廉租房保障资金采取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百分之十以上的土地出让净收益、政府的廉租房租金收入等五种渠道筹措。
在高房价的背景下,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越来越为社会各界所关注,也呼唤着政府保障功能的回归。从住房市场化,到强调政府保障功能的廉租房制度备受重视,说明政府部门对自身职能和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更深一步。
“在住房市场化过程中,政府不断完善低收入家庭的公共住房保障政策,让中高收入家庭进入商品房市场,这样才能发挥各自优势,让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一位专家说。
二00七年计划安排廉租房住房资金七十九点四亿元人民币,超过二00六年之前廉租住房资金总和。权威部门预计,今后年三年内,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投资将呈翻番趋势。(记者阮煜琳)
新华网北京8月26日电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24日至25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继续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近年来,在房价持续上涨的现实下,一些地方的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意识到“住房保障”的紧迫性,纷纷出台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保障方案。
没有量化的目标容易成为不切实际的“浮标”,没有细化措施的承诺到头来往往成为一句“空诺”。比如,早在几年前,一些地方就陆续提出要为中低收入家庭大力建设经济适用房。但由于经济适用房的总体用地规划、单套面积和售价、购买者的收入标准等该量化的重要指标没有及时量化;建设经济适用房的主体该明确的未明确;销售、管理经济适用房的办法和措施该细化的未细化、该透明的不透明,导致这些地方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工作,要么变形走样了,要么干脆成了画饼充饥,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新华网北京8月30日电(记者孙玉波)建设部副部长齐骥30日说,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并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保证供应。
齐骥介绍,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免收各种行政事业费、政府性基金。同时,要求加强规划设计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功能质量。
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2007年底前,所有设区的城市要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2008年底前,所有县城要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十一五”期末,全国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要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08年底前,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要将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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