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着力解决人均十平米以下家庭住房难
2007-11-12 17:40 作者:杨凯 来源:
山东省今年把住房问题作为重要的民生问题加以解决,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当作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要求今年年底前全省所有市、县要全部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对符合条件、提出申请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2008年年底前,所有市、县要将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力争到“十一五”末,基本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山东省政府要求优先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增加住房有效供应。新建的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严格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并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则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目前,山东已全面建立廉租住房制度,解决了1.8万户城镇低保户家庭住房困难。通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已累计解决34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户均建设面积达到80平方米。据初步统计,目前全省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还有17.1万户,其中低保家庭4.3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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