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评论:小区保洁能否成为公共服务?
2007-11-01 18:44 作者:杨凯 来源:
10月31日《新快报》报道,10月30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庆强建议取消居民的卫生费,“市民已经交税了,为何还要出钱买卫生?城市的保洁应该由政府出资来做!”目前,广州各街道社区的保洁都由街道环卫站来做,由于政府没有任何经费投入,环卫站靠挨家挨户收取卫生费来维持生存。
周庆强建议“政府拿钱买服务”,即全部由区政府出资,街道负责聘请清洁公司,由清洁公司来做街道和社区内的清洁。笔者认为,“市民已经交税了,为何还要出钱买卫生?”周庆强副主任提出的问题,实在是问到了点子上。同时,这也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善政思维”。这样的提问,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在很多地方,收取卫生费已经是延续了多少年的做法了。但周庆强副主任的提问,让我们开始思考,公共服务的范畴是不是应该拓展到居民小区的保洁。
我们知道,税收取之于民,就要用之于民,但笔者认为,更关键的问题是税收如何用之于民。今年以来,在物价水平及水费、电费、气费等都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如果那些社会性、公益性、民生性的公共支出不能相应增加,那老百姓就很难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纳税给自己带来的好处。与此同时,如今,在一些地方,有关部门遭遇了“卫生费收取难”的情况,一些交了卫生费的居民也满腹怨气地说:“我已经交了税了,为什么还要交卫生费呢?”因此,政府部门把广大市民交纳的税收用在购买公共场所的保洁服务上,应该被视为一种社会性、公益性、民生性的支出。
虽然一个家庭每月十几元或者几十元的卫生费并非大额支出,但不可否认的是,一些贫困家庭因为要交卫生费,日常生活多多少少会因此而受到一定的影响。同时,在一些贫困家庭聚集的地区,环卫站也是经营惨淡,难以维持。在极少数的地方,甚至还发生过一些环卫工人收不上卫生费,便不去清运垃圾甚至以垃圾封堵小区大门的事情。更为极端的是,少数市民也正是因为交了卫生费,便理直气壮地乱丢垃圾……所有这些,反而使得环境状况越来越差。
征税只是手段,利用税收更好地向百姓提供公共服务产品才是目的。公民承担纳税义务,也有权利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因此,笔者期待周庆强建议的“广州各街道社区的环卫费用应列入各区公共预算,由区财政拨付,让街道环卫全吃‘皇粮’”早日成为现实。笔者更期待,这也能在其他城市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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