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法修订草案:地方节能标准可严于国家

2007-10-25 17:47    作者:杨凯   来源:  

地方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地方建筑节能标准。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将作为地方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进行二审的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明确提出,地方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地方建筑节能标准。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将作为地方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一审。草案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对制定建筑节能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做了规定。

  有人大代表提出,建筑节能与当地气候环境等地理因素关系密切。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特点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地方建筑节能标准,更有利于建筑节能。实践中也是这样做的。

admin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