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出台如箭在弦 楼市遭最严厉调控

2007-10-17 17:30    作者:杨凯   来源:  

物业税的出台已如箭在弦,除“银根”外“地根”也同时收紧。种种迹象表明,楼市正经历有史以来最严厉调控。

  ■房地产新政的市场影响调查

  最近一段时间,有关央行提高二次房贷首付的话题很是热闹了一阵子。

  然而,就在人们还在为“第二套房”纠缠不清之时,来自国土资源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方面的消息显示,物业税的出台已如箭在弦,除“银根”外“地根”也同时收紧。种种迹象表明,楼市正经历有史以来最严厉调控。

  楼市遭遇最严厉调控

  据新华社报道,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10月12日在税务总局前三季度税收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正在积极稳妥地进行物业税出台前的准备工作。有分析人士指出,这一动态传递的信息意味着物业税从“空转”到落实或许仅剩下一步之遥。

  据上述人士介绍,从2003年起,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就先后批准了北京、江苏、深圳等六个省市作为试点先行单位,进行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今年又批准了河南、安徽、福建、大连四个地区部分区域作为房地产模拟评税扩大试点范围。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加强了与有关专家及国际组织的合作、沟通、联系,创建了符合国情的评税工作模式,开发了计算机评税软件,建立了政府部门间的良好合作关系,同时也培养了一批专业人才。上述大量准备工作为物业税的开征创造了条件。

  除物业税可能出台之外,上周,值得关注的消息措施还包括央行再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及国土资源部新颁布的39号文件。

  10月13日下午央行发布公告称:决定自2007年10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是央行今年以来第八次上调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在此之前,央行发行了1500亿元央票,此举与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均被业界视为央行意欲再次加息前兆。仅进入2007年以来央行已连续五次升息,货币政策出台接连不断。有金融专家断言,年底央行肯定还会继续加息。

  上周,继9月末央行与银监会发布房贷新政以后,国土资源部颁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J国土资源部部长令J2007K39号,简称39号令K,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土地的招拍挂制度,收紧土地融资,严控土地开发期限,其中明确规定:“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该法规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与央行连续加息及提高二次房贷首付相比,开征物业税与明令禁止开发商分期领取土地证显然更像是两枚“重榜炸弹”。

  今年早些时候,由于传闻物业税可能即将出台,许多打算二次置业或欲购买高档住宅的市民均推迟了购房计划,京城大户型高档住宅市场骤然遇冷,时至今日,其元气仍未完全恢复。京城大户型高档住宅销售仍然相对低迷。

  实际上,从2005年国务院出台“国八条”算起,包括后来的“国六条”、限制外资政策、加强住房保障、提高二次房贷首付、历次加息以及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两年多的时间,调控政策出台之密集、数量之多、时间持续之长、措施之严厉,在我国房地产发展史上均属罕见。

admin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