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炒房需配套措施 房贷新政亟待细化
2007-10-12 17:31 作者:杨凯 来源:
“十一”长假期间,我在燕郊买了一套房,98平方米,均价5000元,当时交了定金一万。”北京某单位的韩女士告诉记者,“开发商通知10月8日以后去办理贷款,首付还是20%。”
韩女士此前在北京朝阳北路的某小区已经贷款买了一套房,面积140余平方米。她所购买的这套房是在房贷新政发布之后。
根据央行、银监会9月27日发布的通知,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同时,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这次通知被人们普遍称作“房贷新政”。
房贷新政威力不显
和韩女士一样,很多人仍在贷款购买自己的“第二套”房,首付并未提高。据北京著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我爱我家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二手房成交量同比增加36%,买卖房源和客户登记量分别上升30%和35%,创下历年最高记录。
发布之前被各方盛传的“房贷新政”并没有发挥人们想象的威力。
“最近一段时间房价上涨比较厉害,百姓的涨价预期比较强烈,增加二套房贷款首付比重,有利于震慑投机,同时降低普通购房者的购房冲动。”北京大学副教授、中国民营企业研究所执行所长黄俊立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至于这一政策能在多大程度上遏制住房投资,黄教授认为还有许多其他因素需要考虑,存在不确定性。
首先,考虑购买第二套房的大都是相对富裕的群体,首付比例仅提高一成对他们的影响有限,而且对于首付比例一直在四成以上的别墅、高档公寓等则不会有影响。
其次,在操作层面,由于配套措施不健全,政策效率可能会“打折扣”。对第二套住房放贷提高40%,在执行层面上存在相当大的难度。具体表现在第一套和第二套的界定上,不少家庭,在由第一个家庭分解为两个家庭时,上代和下代之间购置的新房算不算第二套?还有,不少人是在几个城市异地置业,确定是否属“第二套”难度很大。
事实上,在这家银行贷款,又在那家银行贷款,银行间因为竞争,对确定“第二套”、“第三套”的积极性并不高。谁去界定“第二套”?如何监管?这些都是问题。
黄俊立教授告诉记者,提高第二套住房按揭首付的思路,其实早在2003年央行的121号文件就有明确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的,应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直到2006年6月1日起,商品房贷款首付比例才调高为30%,自住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首付仍可执行20%。但后来执行得怎样,并没有监督。
抑制炒房还需配套措施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接受《市场报》记者采访时说,房地产市场投资者,不会真的有那么多钱用来炒作房地产,肯定是利用了银行便利的金融杠杆,住房信贷新政策就是要打击这部分炒房者。
还有,这次新政并非仅针对房地产市场的需求一方,同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有一些新的规定。比如,对项目自有资金的要求,对囤地或囤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对其发放贷款的要求等。这些政策都表明,房地产市场的信贷可能会全面收缩。
“如果该文件能制定出更为详细的执行规则,就有可能会改变目前国内房地产投资者及房地产开发商的市场预期。目前的关键问题是如何落实与执行文件。这还有待于进一步观察。”易宪容说。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蔡如海博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在当前流动性过剩的背景下,热钱去处并不多,楼市和股市是最大的两个选择。对于各家银行来说,房贷仍是一笔优质资产。他们会不会积极配合仍是未知数。
据央行最新统计,今年6月末,全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达到25720亿元,相比10年前增长了135倍,除了为满足居住要求而贷款购房的置业者外,炒房大军自然也选择房贷作为投资杠杆 。事实上,已出售房产空置率一直居高不下,证明楼市投资成分非常之大。
黄俊立认为,房价涨得太快,超过了一般百姓的经济承受能力。但是很多房子掌握在投机者和投资者手里,应当通过增加房屋持有成本来促进卖房,这样控制房价可能会更有效。(李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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