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清上次允许再借 公积金仍可买第二套房
2007-10-09 18:18 作者:杨凯 来源:
“我想问一下可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8日上午,市民邱先生来到了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前咨询。这里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济南市执行的政策是“只要还清第一次公积金贷款,还可再次申请”。
据了解,“十一”前,央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规定,“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随后,国内其他一些城市已经出台政策暂停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发放,这引起了众多济南市民的关注。
记者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济南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没有变化,当前,济南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对“第二套房”没有规定,公积金贷款的首付和利率不会因为购买的是第二套房,而与第一套房有所不同。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规定,贷款人需在第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才可以申请第二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此不存在用公积金贷第二套房子的问题。市民如果第一套房选择商贷,第二套房选择公积金贷款,则首付比例不需提高。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利率低,市民在购房时会优先考虑。随着各个银行提高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公积金贷款在济南房产交易中可能会受到更多青睐。由于每个贷款人只能同时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不排除尚未还清商业贷款的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当然,现行政策对公积金贷款人的界定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夫妻双方中有一人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即被视为“夫妻共同贷款”,另外一人在贷款期内便不再具备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对于济南市有多少人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数字没有统计,只要是把第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上后,市民就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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