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虽然低但是风险大 买集资房要慎重
2007-10-08 00:00 作者:杨凯 来源:
济南市民张先生经亲戚介绍,看好了某单位的一套集资房,该房地处黄金地段,价格为每平方米4000元,但是要求一次性付清50万元的房款。张先生很动心,但也有些忐忑:“只有集体房产证,无法获得银行贷款。东拼西凑交上钱,会不会有风险?50万元毕竟不是小数目。”
像张先生这样的市民不在少数,济南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除了商品房和产权明晰的房改房可以公开流通外,其他性质的住房都不能上市交易。房子能否取得房产证,有一个关键的条件,即开发商必须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如果开发商交了出让金,购房者70年内可以合法拥有相关土地的使用权,这就是商品房。早些年单位建造的集资房,在业主补交了一定的出让金后,就成为房改房。产权明晰的房改房与商品房基本上是一样的。
集资房的一个最主要特点就是不以盈利为目的。2004年,由建设部等单位联合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正式施行,首次将集资建房纳入经济适用房的范畴。但是,目前关于集资房建设的一些具体细则还没出台,法律上还存在不少空白区域,如由谁负责开发集资房、土地如何获得等问题还不明确。
此外,集体房产证是个模糊概念,甚至缺乏法律依据。据21世纪不动产的吕先生介绍,这种只具有集体房产证的房子,不能用于抵押和贷款,这是因为贷款和抵押是要登记的,而登记的唯一凭证就是房产证。这种房子即使能转让,也肯定是靠低价格优势。另外,这种房子如果遇到政府拆迁、单位破产等情况,由于缺乏法律保障,业主可能会遭受损失。
此外,相关人士也提醒,由于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房,其建设与使用将受到很多框架限制,如建设单位、购房者的资格限制,出售时的年限、税费限制等。因此购房者须留意,集资房与普通商品房有一定的差别,不要贪图便宜而忽视将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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