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不要浮标和空诺 措施要细化
2007-09-09 21:42 作者:杨凯 来源:
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用房的建设是政府的责任。 关于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8月底国务院已作出了总体部署。但要让保障性住房真正变成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还需要各级地方政府做更多过实、过细的工作,将落实保障性住房的目标进一步量化,措施进一步细化。 没有量化的目标容易成为不切实际的“浮标”,没有细化措施的承诺到头来往往成为一句“空诺”。比如,早在几年前,一些地方就陆续提出要为中低收入家庭大力建设经济适用房。但由于经济适用房的总体用地规划、单套面积和售价、购买者的收入标准等该量化的重要指标没有及时量化;建设经济适用房的主体该明确的未明确;销售、管理经济适用房的办法和措施该细化的未细化、该透明的不透明,导致这些地方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工作,要么变形走样了,要么干脆成了画饼充饥,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在当前房价居高不下、群众期望值较高的情况下,抓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管理,的确会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这就更需要各级政府用量化的目标、细化的措施来取信于民、造福于民。因此,对各级政府来说,有没有量化其工作目标,细化其工作措施,是各级党政领导敢不敢向群众负责的体现,也是衡量其工作扎不扎实、到不到位的具体标准。 实际上,目标量化、措施细化的过程,就是各地认真调查研究,寻找国家宏观政策与当地微观实际相结合的过程。因此要十分讲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切忌开空头支票。 今年初江西省为了搞好经济适用房建设,决策者列出了与之相关的150多个问题开展调研,经过反复比较和测算,提出了“要让中低收入家庭通过8-10年的努力买得起、买得到80平方米左右的经济适用房,否则将追究各市市长责任”的量化目标和一整套举措。这样的目标是否能落到实处,还得由时间来检验。 目标量化、措施细化的过程更是自觉接受实践检验和群众监督的过程,群众的议论和监督可以变成推动政府工作的强大动力。 (记者吴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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