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国家机关集资建房一律不得供地

2007-09-08 17:07    作者:杨凯   来源:  

国土部副部长李元近日表示,国土部门将优先保证经适房、廉租房的建设用地。同时,还将严格集资合作建房用地的管理,各级国家机关搞集资合作建房的,一律不得供地。

  国土部副部长李元近日表示,国土部门将优先保证经适房、廉租房的建设用地。同时,还将严格集资合作建房用地的管理,各级国家机关搞集资合作建房的,一律不得供地。

  李元表示,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制订年度土地计划时,要根据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优先安排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用地。确保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总量不低于住宅用地总量的70%,并落实到具体地块。

  此外,坚决防止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为名,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后挪用于商品房开发。同时,还要加大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力度,对清理出的闲置土地,该收回的要坚决收回,收回的土地要优先用于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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