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房东低进高出骗租客 揭惯骗四大招数
2007-09-07 17:35 作者:杨凯 来源:
因为父母要来广州,在天河北路某单位工作的马先生(化名)就在工作单位的附近租了一处住房,根据房东的要求,小马向房东“李小姐”(化名)交了两个月租金及一个月押金共计近4000多元。令马先生一家万万想不到的是,就在他们住进去的第一天晚上,又有人上门声称她才是真正的“房东”。事实是:“李小姐”只不过是以前的租客,此事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中。记者采访了解到,近期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一些人贪图便宜的心理,专门从事骗租、转租行当,业主、租客上当受骗的事件并不鲜见。
冒牌房东骗走4200元就失踪
昨日(9月4日),记者在天河石牌街派出所见到房屋的业主以及租房的马先生。他告诉记者,他是在一家网站上看到天河北路某楼盘有一房一厅廉价出租,水电煤气齐全……马先生称立即电话约见了房东,双方在出租屋见面了。马先生说,自称“业主”的“李小姐”主动向自己出示了身份证和房产证。“我看她的证件挺齐全,就当场签订了租房合同,业主还留下身份证号码。每个月的租金是1400元,还按业主的要求交了两个月租金及一个月押金共4200元。”没想到搬进去才一天,就被要求搬走。
当马先生看到真正的业主时大吃一惊,马先生立即拨打“李小姐”的电话,发现该号码竟然已成空号,只有到天河石牌街派出所报案。
业主李小姐及物业公司的人告诉记者,位于天河北路的这套出租房在去年已经由房主托管给某物业公司对外出租,租金为每月2000元。不久前,一名青年女子到该公司称想短期租这套住房。没想到当租期刚满,才发现租客已变成马先生。
假房东甚至办了假房产证和身份证
“从马先生描述的情况来看,租房给他的业主就是到公司来租房子的女青年,此人很可能是一个惯骗,因为她竟然还知道真正房东的名字,随即就办了假身份证和假房产证。”
记者也发现,在马先生与“李小姐”签订的合同上,业主的名字竟然是真业主的名字,但身份证号码却是外省的号。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了骗取租房者的信任,骗子会复制假的房产证及业主身份证给租客看。记者昨日拨打了一些街头制造假证小广告上的电话,对方声称,一个假的房产证及二代身份证收费只要200元,而且一天就可交货。
真的房东假不了 假的房东露马脚
广州某物业管理公司王经理告诉记者,这类骗租者的行骗手段都是利用租房人追求低价的心理,将房屋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进行转租。业内人士提醒说,广州房租的价格也随房价水涨船高,租房时一定要多留一个心眼。
惯骗四大招数话你知
王经理说,这伙人骗租时一般有以下四个特点:一、利用小广告或者通过网络租房,声称不要中介费。二、租金非常便宜,一般要比周边租赁价位低很多。王经理提醒,如果发现租价与市场价相差太远,一定要多留一个心眼。三、会想方设法要租房者一次性多交房款,比如一次交清一年的房租只收11个月的房租之类的,同时还要求支付现金。王经理说,广州租房的行情是“一租两按”,即租房时交一个月租金,两个月的押金,交款时最好通过银行转账。四、对真正的业主来说,骗租者一般的伎俩是要求短期租房,且会想方设法打听业主的姓名,然后造假再转手租房。业内人士提醒说,碰上以上这些情况时,租房时要小心。
委托中介公司操作是捷径
王经理说,防范租房陷阱时还可注意以下几点:1.看房东是否有产权证,查验产权证上是否有当地房产局的公章;2.看房东身份证,查验身份证上是否有防伪标记;3.如果出租的房屋不是出租人自己的,则应要求他出示房产证、身份证、房屋产权人委托书,最好与产权人直接联系,以便确认房屋的产权状况;4.到房管局、居委会、物业部门及出租屋管理中心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
另外,委托中介公司来操作是个捷径,委托规模较大的中介经纪机构,承租人的利益还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出租屋管理中心:租赁要主动登记
如何防范这种骗租现象,天河石牌街出租屋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有关规定,广州市的房屋租赁者在出租房屋后应持租赁合同到房屋租赁登记管理中心进行备案。不过大多数人都‘怕麻烦’或是‘避税’而尽量避免去登记备案,这就让骗子有机可乘。”该工作人员提醒:签订租房合同最好到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可以查验业主的真假。
律师:受骗租房损失大部分自己承担
广东创杰律师事务所仇敏律师告诉记者, 骗租的犯罪嫌疑人冒充业主并以业主的名义与马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合同诈骗,他们所签订的合同当然无效。如果马先生占据房屋不搬走,根据法律,马先生的行为属于非法侵占他人财产,需承担自身损失的绝大部分责任。(李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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