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将暂停政府提价项目 节能项目除外

2007-09-07 17:28    作者:杨凯   来源:  

济南市物价局近日出台《关于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年内原则上不得出台政府提价项目。  

  济南市物价局近日出台《关于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年内原则上不得出台政府提价项目。  

  《通知》要求对于确需出台的有关节能环保方面的政府提价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调研论证,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并向济南市物价局提交价格调整方案和调价说明,由济南市物价局报省物价局集体审价委员会审核同意。

  对于已经召开价格听证会、安排具体价格调整方案、年内确需出台的,应注意全面分析价格调整的影响,本着慎重稳妥的原则择机出台。出台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研究制定相应的补贴措施,努力减轻对低收入群众生活的影响。

  济南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段时间内暂停出台政府提价项目,会对个别行业和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发展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各县(市)区物价部门一方面要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另一方面要积极向当地政府献计献策,鼓励通过推行企业组织形式改革、股权重组等方式深化各项改革,降低成本。

  同时,根据要求对于违反规定擅自出台政府提价措施、造成不良影响的,济南市物价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记者 杨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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