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首个经济适用房申请表正式公示
2007-09-05 17:15 作者:杨凯 来源:
首个经济适用房申请公示,市民们正在看相关内容。 记者 邱志强 摄
本报9月4日讯 4日,省城首个经济适用房申请表正式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家庭人口、工作单位、现住房地址、房屋性质等八项,市民如果有异议,可拨打市、区房管局或者街道办事处的电话举报。另据了解,4日,又有百余低保家庭领到了经济适用房申请表,对于这些领表的市民,有关部门将用同样的方法,分批逐一进行公示。
4日下午5时许,记者在历下区大明湖街道办事处看到,一张经济适用房公示表已贴了出来。该表的内容共有八项,分别为:序号、申请人、家庭人口、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现住房地址、房屋性质、人均建筑面积。
记者发现,省城首个公示的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名叫郭路景,家里有两口人,现在没有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为历下区千佛山路14号,现租住在历下区高祥后街,没有拥有自己产权的住房。
大明湖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郭路景是历下区首个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居民,办事处以最快的方式给他登记,并进行了公示。此次公示的期限从2007年9月4日―2007年9月13日。此外,公示表上还公布三部举报电话:分别为济南市房管局、历下区房管局、大明湖街道办事处的电话,市民可以拨打任何一部电话进行举报。
记者从房管部门了解到,4日一天,又有100多名符合条件的市民领取了经济适用房申请表,由于民政部门低收入认定细则尚未出台,这些申请者还都是低保家庭。其中,历下区发放的申请表最多,为38份,其次是天桥区,共发放了23份。
济南市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历下区郭路景的公示表是个标准表,将来其他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市民,也将像大明湖街道办事处一样,用同样的方法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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