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征税“箭在弦上” 房东酝酿涨价
2007-08-29 17:16 作者:杨凯 来源:
本报8月28日讯 “听说出租房屋要收税了,到底该咋收?”“多了税收这一块,房租是不是也该涨了?”近日,历下区在部分社区、路段开展的出租房屋清理整治工作,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截止到目前,各办事处、居委会对于辖区出租房屋的调查摸底工作进展顺利,即将进入清理整治阶段。届时,对出租房屋办理税收登记、安全检查、计划生育管理等,将成为工作重点。
为加强对出租房屋和外来暂住人口的管理,自8月中旬开始,历下区陆续在部分社区、路段开始实施出租房屋清理整治工作。记者了解到,尽管规范出租房屋管理有利于改善社会治安、消除安全隐患、促进税收增加,然而,一些相关规定还是让老百姓特别是出租者有些担忧,“出租房屋要收税”更是让老百姓议论纷纷。
27日下午,家住黑虎泉附近的周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咨询出租房屋管理、收税等相关事宜。记者了解到,周先生在棋盘小区拥有好几套房子,常年用于出租。历下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的通告》公布后,周先生一直担心:根据这个规定,以后老百姓要把房子出租,是不是需要承担许多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的通告》,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后,必须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租赁房屋治安保证书》。对于承租人违反计划生育、从事无照经营行为或其他犯罪活动的,视出租人知情情况,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仅如此,作为房屋租赁方,周先生还必须为自己出租的房子交纳相应的税收。对此,周先生也表示了自己的看法:“如果真开始交税了,那我的房租是不是也应该适当上涨?否则的话,我岂不是要吃亏了?”
事实上,与周先生有同样想法的“房主”不在少数。记者了解到,自8月中旬,历下区在部分社区、路段开始实施出租房屋清理整治工作以来,许多“房主”便在酝酿着涨价。不仅如此,因为担心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后,“租房者”的责任加重,一些房屋租赁者甚至在考虑是否将房屋出售。房东王先生就表示,自己常年不在济南,房子租出去了,万一出点什么事情,连累了自己怎么办?“这样想想,租房子实在太麻烦了,还不如干脆把房子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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