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业指导:全款买房后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2007-08-25 20:28    作者:杨凯   来源:  

必须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就申请,赶在新房产证出来前办理

 

漫画/许英剑 (图片来源:新京报)

   对于大多数购房者而言,贷款是买房的重要一环,公积金贷款与商贷相比,利息负担低,因此更受购房者的青睐。近日,几位读者致电,都对公积金贷款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咨询。其中,全款房能否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账户里的钱该如何提取等问题非常具有普遍性。

   【案例详解】

   刘先生最近看上一套价值80万的房子,房东由于急用钱,要求一次性付款,而刘先生手头没有那么多的现款,于是想向朋友小林借钱先把房款付清,然后再在两三个月内把钱还给小林。由于单位一直给他交纳了公积金,刘先生希望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以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不过,全款买入的房子是否可以重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是该在房产证下来之前还是之后办,款项会打入谁的账户,刘先生就“一头雾水”了。

   对于刘先生的情况,链家地产专业人士分析说,刘先生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但是必须要在新房产证下来之前办,一旦新房产证办下来,就不能再办理公积金贷款,而只能通过补按揭方式办理商贷。

   专家提示说,刘先生向朋友小林借款后付清了房款,然后必须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就申请公积金贷款,赶在新房产证出来前办理。至于款项打入谁的账户,专家表示,银行贷款部分一般由银行发到业主或代办机构的账户,由于刘先生已经把房款付清,因此在和房东签订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时,约定把贷款放到代办机构的账户,由刘先生领取。目前办理市管公积金贷款一般需要2个月左右的时间,国管则需要2-3个月。

   那么刘先生究竟应该通过哪些程序,才能如愿办理公积金贷款?专家详细讲解了具体流程,为刘先生支招:

   第一步,刘先生和房东签订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的付款方式中选择公积金贷款,并通过补充协议约定以下事项:除定金外的剩余房款何时交割、银行贷款部分如何转交刘先生;并要求房东配合办理贷款。

   第二步,公积金管理部初审。刘先生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并准备相关资料,公积金管理部对刘先生提交的贷款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第三步,房屋和个人信用评估。由公积金贷款中心指定的评估所对刘先生所要购买的那套房屋进行评估,出示评估价,以确定刘先生的贷款额。

   第四步,公积金管理部复审;公积金管理部会对刘先生的贷款资料、个人信用资料、房屋评估结果等进行审核。

   第五步,刘先生可选择担保公司或别的担保方式,来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然后担保中心或贷款经办部门的工作人员将通知刘先生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

   第六步,面签,刘先生将在贷款经办部门的工作人员指导下签订借款合同。

   第七步,银行放款,银行贷款部分一般由银行打入代办贷款的贷款服务机构的账户,并凭借之前的约定,由代办机构把银行贷款部分转交给刘先生。

   第八步,刘先生需要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偿还贷款。

   办理程序

   咨询并提交贷款所需材料 → 公积金管理部初审 → 房屋及个人信用评估 → 管理部复审 → 担保中心担保 → 与共同申请人到管理部签字 → 到银行办理放款手续 → 按月还款

   ■ “转贷”知识  商业贷款不能转成公积金贷款

   李先生和妻子陈小姐于2006年5月买了一套100万的房子,当时办了30万公积金贷款和30万商业贷款,那时陈小姐单位没有交纳公积金,2006年8月,陈小姐换了一份工作,单位帮其交纳了公积金。现在陈小姐的公积金已经交满一年,李先生和陈小姐希望将那30万的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记者咨询过多位专家后的答案恐怕要让李先生和陈小姐失望了,这种情况是不能办理的。专家告诉记者,在目前的贷款政策中,组合贷款中的商贷部分不能转为公积金贷款,只能把公积金部分转为商贷。另外,由于公积金贷款不能办理抵押贷款,因此也无法通过提前还款、转按揭等方式来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不过,也有专业人士表示,如果时间还早,在商业贷款尚未放款的情况下,是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只要开发商能够同意代办手续。不过一般而言开发商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能办理的可能性非常低。(杨娟娟)

   ■ 提款须知  期房公积金账户提款每年一次

   洪先生上月买了一套价值140万的期房,已交首付款80万,其余部分准备办理公积金贷款,目前他公积金账户有10万元,洪先生想知道,购房合同在房管局备案之后,是否可以将账户里的钱取出来,如果可以取,他需要准备哪些资料,要走哪些程序?

   专家告诉记者,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章第四条规定:有12种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其中第一点就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而洪先生的状况应该就是属于第一种情形,因此,洪先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而洪先生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经过的手续分为三步:

   第一步,洪先生携带借款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个人所在单位公积金管理处登记办理,单位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第二步,按照规定,洪先生需要委托所在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帮其提取,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持提取证明及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第三步,如果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3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洪先生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如果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会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特别提示:如果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推诿或因故推延,应该怎么办?专家指出,《办法》中有规定,如果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

   洪先生办理完首次提取手续,凭借首次的提取凭证,就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是因为洪先生购买的是期房并且使用了贷款,按照规定只能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并且要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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