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要求:全面建立出租房屋备案制度
2007-08-21 19:38 作者:杨凯 来源:
资料图片 全面实行出租房屋备案制
“全国公安机关将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行出租房屋备案制度。”记者昨日(20日)获悉,日前召开的全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座谈会上,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要求全面建立出租房屋备案制度。
租房出事责任倒查
刘金国表示,各级公安机关要强化重点场所、行业的管控,全面实行出租房屋备案制度,并落实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根据辖区出租房屋分布、治安状况、管理力量配备等实际情况,推行出租房屋旅业式、小区式、委托式等管理模式。
刘金国要求,要拓宽信息采集渠道,依靠村(居)干部、社区保安、协管员做好暂住户口登记办证工作。要严格旅馆业住宿人员信息采集、报送制度,确保实名登记、实数统计、实时传输。
刘金国透露,目前公安机关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旅馆业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正在加快建设。2007年底前,力争基本完成城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推出便民利民措施,有条件的城市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可推行弹性工作制,实行“一站式”办证服务,方便暂住人口登记办证。
北京流动人口达510万
据首都综治办主任、北京市流管办主任李万钧介绍,截至今年6月底,北京市户籍人口达到1204万,流动人口总量为510.7万,全市实有人口总数已经超过1700万。“流动人口问题已经由改革初期治安问题为主转变为涉及社会发展、管理和服务的综合问题”李万钧说。
相关新闻
流动人口管理拟推“老乡警察”
公安部计划对流动人口推行新管理办法
刘金国还表示,在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地域特点明显的地区,要积极试行“外警协管外口”的做法,即俗称的“老乡警察管老乡”。
“外警协管外口”是一种创新的流动人口管理警务协作模式,即指流动人口流出地公安机关派驻民警到流入地协助管理流动人口,这些民警被流动人口俗称为“老乡警察”。
据有关人士介绍,“外警协管外来人口”的协作模式,早期是浙江省诸暨市公安机关与贵州遵义、江西永丰两地探索建立。
据了解,浙江诸暨的“外警协管外来人口”模式,是由遵义、永丰两地派出民警到诸暨市的派出所挂职,协助当地警方管理贵阳、江西籍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实现了对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
据《浙江日报》报道,去年10月31日,公安部召集10多个省市有关专家在诸暨召开座谈会,交流与探讨“外警协管外口”工作经验,并准备在国内经济比较发达和流动人口数量较多的地区进一步开展试点工作。
专家观点 “老乡警察”须防执法徇乡情
专家称,该制度不利于流动人口与当地人口融合
“从管理的角度来讲,‘老乡警察’对流动人口肯定比当地的警察更具亲和力。”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毛寿龙昨晚表示。
毛寿龙认为,“老乡警察”对老乡的情况更熟悉,更了解他们的想法,更容易沟通,也容易寻找出有前科的容易犯罪的个体,能将“事后协助”变为“事前协助”。作为一种政府部门的派出制度,“老乡警察”是一种“驻外公民服务处”的性质。“‘老乡警察’不应该经常以一种抓坏人的姿态出现。”毛寿龙希望,“老乡警察”的协助工作应该以对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为主,同时兼顾打击违法犯罪。
针对拟推行的“老乡警察”新制度,也有一些专家表示忧虑。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提醒,该制度应考虑执法的公正性。
夏学銮认为,在“乡土意识”、“乡土情结”的环境中,一些“老乡警察”会因为“乡情”而影响其执法的公正性,而且也不利于流动人口与当地社会的融合。“虽然这可能会是个别情况,但也应该有所防范。”夏学銮表示,目前首要还是提高民警的素质和执法水平,因为流入地民警的素质和水平如果很高,同样也能管理好流动人口。 (本组稿件/记者 张太凌 )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