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经济房将有法可依 市民应网上申购

2007-08-12 19:36    作者:杨凯   来源:  

专家建议,在即将公布的《办法》之中明确,市民应该采取网上申购的方式来购买经济适用房。

  从济南市政府获悉,一直受人关注的《济南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草案)》已经获得原则通过。在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基础上,上述办法有望近日公布实施。从此以后,省城经济适用房的出售和购买将实现有“法”可依。专家建议,在即将公布的《办法》之中明确,市民应该采取网上申购的方式来购买经济适用房。

  记者了解到,省城真正意义上的经济适用房是由槐荫区房管部门建设的“世纪中华城”项目,建筑面积达7万平方米,已经全部建成,但至今没有投入使用,最主要的原因是等待济南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出台。除此之外,一处位于济南市市中区文庄一带,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的项目目前也被列入了经济适用房的范畴。

  虽然房产商对于经济适用房的开发热情很高,走在了法律法规的前面。但是专家对此还是泼了盆“冷水”。记者此前曾就这个问题专门采访了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的研究员易宪容。他认为,既然政府要出台一个关于经济适用房的管理办法,就应该从土地的开发、房价的制定、市民如何购买、如何交易等一系列方面予以明确。

  他认为,首先,政府在对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土地进行出让的时候,要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同时给开发商以一系列的限定。比如说给开发商一个房价的区间,这个楼盘建好之后只能卖2000-3000元一平方米,这样开发商在投标的时候,能够有一个竞争。但同时,政府不能够直接规定房子的价格,这

样就违背了市场定价的原则。

  其次,市民在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时候,应该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比如说网上申购。通过网络把购买者的身份、申请条件全部予以公布,让其他所有的人都来监督。这样就把申请资格限定得很清楚,而且都有个先后顺序,防止暗箱操作。

  最后,经济适用房购买者本人,不能再把低价购买的房子卖给别人,并且以此牟利。这是因为,目前房价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很多人把房产看成了投资品,所以不断进行炒作。政府兴建经济适用房的目的是让所有的人都能住上房子,如果购买者再转手倒卖,显然违背了政府的初衷。如果购买者真要卖,那只能由政府来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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