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谁来监督国土局的滥占地行为?
2007-08-09 17:05 作者:杨凯 来源:
河北省曲阳县是一个省级贫困县,因地处半山区,素有“六山一水三分田”之称。从这句简单的顺口溜上可以看出,该县土地稀少。然而,就在这个县,管理土地的县国土资源局,自己竟有三处办公楼区。(8月6日《中国青年报》)
越是土地稀少,越要节约用地,越要严格土地执法。遗憾的是,在曲阳这个土地稀少之地,负责监管土地的国土资源局竟然利用手中掌握的土地审批权,少批多占,为自己盖起三处豪华办公楼区。
修建三处办公楼区,即便是在富裕地方,也是严重的铺张浪费行为,何况,曲阳还是一个省级贫困县。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县国土资源局是依法行使土地资源管理的职能部门,理应在集约用地、节约用地上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为其他部门做出表率。现在倒好,这个国土资源局反而带头违法占地。试想,一个自身不正的土地执法部门,当辖地发生其他违规违法占地问题时,又如何能理直气壮地去履行监管职责?
不久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新闻发布会上坦言:“80%违法用地主体是政府。”那么,在这些违法用地案例中,土地管理部门是否担负起应有职责?曲阳县国土资源局的占地行为也许给了我们一个答案:缺乏制约的公共权力,很容易成为部门私利的维护者。
严把土地闸门、依法保护耕地,是国土资源部门的神圣职责。履行好这个职责,队伍素质是关键,而对权力的监督同样也很重要。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打一场“只能胜不能败的耕地保卫战”,必须具备一支严于律己、依法办事的高素质队伍。与此同时,也得有来自外部的强有力的监督,来防范公共权力“小团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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