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颜色引争议 农民墙壁可随意涂鸦?

2007-08-08 17:14    作者:杨凯   来源:  

跟城市商品房小区不同的是:城市商品房小区楼房的外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所以漆墙的决议获得业主大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后即可实施;而农民的房屋一般都是独门独院,其外墙完全是个人专有财产,因此村民的多数同意还只能为动用村公款取得合法性,漆墙的合法性还有待利害关系人

  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徐各庄村以村村委为了把村子打造成民俗旅游村,从今年4月开始将临街的民宅外墙或喷漆或换砖统成灰色,屡遭村民阻挠。村主任李振泉说,喷漆的决议,他已经和镇里打过招呼,镇里拨款后才开始实施。

  虽然镇政府对此事的态度报道语焉不详,但把全村临街的外墙漆成灰色并非政府委托的行政工作。假如一个城市商品房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主任想改变外墙的颜色,肯定不需要去和区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打什么招呼,而是要先经过业主委员会多数同意做出决议草案,然后通过开会或书面征求意见获得拥有三分之二投票权的业主同意,才能做出正式决议。

  村民委员会号称是村民民主选举产生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对于像漆墙这种纯粹的村务李振泉却不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做出决议,而是自做决议后“和镇里打招呼”,然后让“30名村民代表”分别“通知”村民。这就不能不让人怀疑,这个村委会到底是村民自治组织还是镇政府的派出机构?村委会的议事方式到底是少数服从多数还是村主任个人独裁?

  跟城市商品房小区不同的是:城市商品房小区楼房的外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所以漆墙的决议获得业主大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后即可实施;而农民的房屋一般都是独门独院,其外墙完全是个人专有财产,因此村民的多数同意还只能为动用村公款取得合法性,漆墙的合法性还有待利害关系人――外墙被漆的村民个人的同意。如果房主不同意而强行漆墙,就构成对村民房屋所有权的侵犯,应该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李振泉的行为并不奇怪。长期以政府权力入侵村民自治组织,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漠视农民的私有财产权,已经习惯成自然了。农村旧房上那些班驳陆离的标语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我小时候就经常给担任小学教师的父亲提着装油漆或石灰的小桶,看着他在农民的墙上大刷标语,从来没有一个农民表示异议。谁敢呢?即使不被当作阶级斗争新动向,起码也落个“自私”、“落后”的帽子!如今时代不同了,村民的权利意识增强了,敢于反对村主任派人在他们自家的墙上涂鸦了,这倒是令人欣慰的。

  写到这里我忽然想起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日前推出的190条新标语,说是供各地规范、清理、更新标语时参考。可是据我的观察,农民外墙上的标语中计划生育类标语的数量是高居第一位的。看来一个在农民外墙上刷标语的高潮即将在全国农村铺开。可如今农民“人心不古”,如果农民反对计划生育部门、乡政府或村委会在自己的墙上刷标语,不知道这些机构打算如何应对?而这个疑问,是更好地推进计生工作乃至新农村建设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作者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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