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第一个棚改项目 馆驿街西片区动迁

2007-07-27 17:02    作者:杨凯   来源:  

馆驿街西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自7月25日起动迁,这是省城继发祥巷棚改之后进行的第二个棚户区改造项目,也是天桥区第一个棚改项目,逢雨必淹的馆驿街西片区终于面临着历史的转变。

 

听说要拆迁,棚户区居民很是兴奋。(记者 胡永庆 摄)

 
  生活日报7月26日讯(记者 胡永庆 朱E)馆驿街西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自7月25日起动迁,这是省城继发祥巷棚改之后进行的第二个棚户区改造项目,也是天桥区第一个棚改项目,逢雨必淹的馆驿街西片区终于面临着历史的转变。根据拆迁政策,凡于10月25日动迁期限之前完成搬迁交房的,可获得一定的搬迁奖励,越提前奖励越多。

  25日下午,6家评估机构最终确定出馆驿街西片区被拆迁住宅房屋评估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3973元。该片区动迁程序也同时启动,动迁期限为2007年7月25日至10月25日,回迁安置过渡期限为自签订协议之日起24个月。

  对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拆迁人可给予适当奖励。本次拆迁凡在8月20日前签订货币补偿协议,完成搬迁、交验空房的,增加货币奖励费为原拆迁房屋评估单价的10%。

  一次性搬迁补偿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房屋每平方米20元,私有非住宅每平方米25元。

  在过渡期限内,每月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计算,每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发;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偿标准按被拆迁私有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营业、生产用房为每平方米30元,其他非住宅用房为每平方米20元。

  拆迁人对在拆迁期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的私有房屋产权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发给搬迁奖励费5000元;在拆迁截止日前每提前一天,再发给500元提前搬迁奖励费。但搬迁奖励费与提前搬迁奖励费合计不超过10000元。

  拆除违法建筑不予补偿安置。建造者应在拆迁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不自行拆除的,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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