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规则杂乱无章开发商“死了都不卖”
2007-07-18 16:57 作者:吴磊 来源:
签了合同、交了首付款和相关税费,忙完这一切后,本以为可安心等着收楼入住的张先生,等来的却是开发商毁约,房子被以更高的价格卖给了别人。
近日,记者从我市各区部分房交所市场监管科和房产市场了解到,随着房价一天一个价地上涨,近期接到的合同违约事件呈增多趋势。为了涨价,部分开发商宁肯违约也不卖房。
[开发商一房二卖]:今年3月,张先生在市内某楼盘以5000多元/平方米的价格买了两套房产。在和开发商签订了正式购房合同后,张先生一共付了15万现金(30%%的首付款和相关的税费)。后来,双方约定将付款方式改为全款,约定最后付款日期为7月15日。
就在7月12日,张先生接到开发商通知,两套房中的一套已被卖给了别人。原来,仅一个多月时间,张先生购买的那套房产的价格就上涨了1000多元/平方米。张先生与开发商多次交涉,但开发商坚持不卖房给张先生。
无奈之下,张先生昨日聘请了律师,决定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宁付违约金也不卖]:“签了合同,看到别人提价就反悔,宁付违约金也不卖。”据了解,房价一天一个样,为了利润最大化,除了一手楼盘的开发商频频违反合同外,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的现象也增多了。
大泽置业相关人士称,几天前昌龙城市花园的一个客户,将一套房产以32万的价格挂牌出售。在与买家和中介签订了三方合同后,看到别人调整价格,卖家却突然反悔,宁愿付1000多元的违约金也不卖房了。
“以前只要签了合同交了定金,一个买卖基本上就算做成了。”一房产中介负责人称,现在非得要等买卖双方完成过户手续后才能松口气。
[合同违约投诉增多]:“自从6月份重庆房价开始涨价起,我们已接到多起合同违约投诉了。”南岸区房交所市场监管科相关人士称,“我们只是登记机关,没有执法权,因此碰到这种情况,除了向主管部门投诉外,还应该向司法机关起诉,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纠纷。”
市房交所相关人士称,为了避免开发商违反合同,擅涨房价、一房二卖等情况发生,市民在买房签订合同后,应尽快敦促开发商将合同进行联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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