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济南对商品房预售款实施全面监管
2007-07-16 22:51 作者:吴磊 来源:
济南市通过对商品房预售款进行监管,有效规范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防止了商品房交付延期时间长、工程款和开发贷款大量拖欠等风险的发生。目前,济南市有150个房地产项目纳入预售款监管范围。
据济南市建委负责人介绍,由于相关配套法规滞后和管理不到位,商品房预售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主要依赖银行融资和商品房预售资金,其中预售资金占了很大比重。由于国家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央行不断提高房贷门槛,造成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短缺,挪用商品房预售款现象普遍存在。有的开发商用预售款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有的拿去炒股,有的甚至携预售款潜逃。
从2005年10月起,济南市引入市场中介机构,与开发企业和商业银行组成利益相关、相互制约的市场监管机制,实施预售款监管责任担保书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预售款全部存入银行监管专用账户,并将商品房开发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建设投资上限的120%作为重点监管资金。这一办法实施以来,有11家房地产企业因预售款使用不当被限期整改。山东鲁能亘富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助理冯凤英说:“预售款纳入监管后,企业用钱要进行申请,但速度很快。这种办法对大的开发企业不会造成影响,而对小的开发公司却是一种限制,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侯淅珉认为,济南市的这种监管方式是一种有益探索,但它的前提是对所有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全面监管。据济南市建委负责人介绍,目前济南市所有房地产项目基本纳入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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