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启动首个安居工程 贫困户将住免费房

2007-07-16 18:03    作者:吴磊   来源:  

15日,省城首个“安居工程”在槐荫区正式启动。根据计划,槐荫区三年将投资160万元,改善100户贫困家庭的住房条件。安居工程的启动,让农村贫困家庭看到了改善住房条件的希望。

 揭下旧瓦翻盖新房  常新喜 摄


  ■符合五大条件可享受安居房

  ■安居房面积50―70平方米

  ■三年安置百户居民

  ■享受安居房要公示

  15日,省城首个“安居工程”在槐荫区正式启动。根据计划,槐荫区三年将投资160万元,改善100户贫困家庭的住房条件。安居工程的启动,让农村贫困家庭看到了改善住房条件的希望。

  农家院 启动安居工程

  2007年7月15日,是一个让段店镇河王村村民李东芹终生难忘的日子,槐荫区为农村特困户实施的“安居工程”在她家简陋的小院里正式启动。随着第一片瓦从破败的房顶上揭下,这个从她爷爷辈传下来的有100多年历史的旧坯房寿终正寝。一个多月后,取而代之的是一栋崭新的青砖瓦房,李东芹笑了,这也是自丈夫去世后,她第一次露出笑容。

  为改善农村住房条件,今年,槐荫区委、区政府经过多次调查论证,下发了《关于对农村特困户实施安居工程的意见》,决定拿出专项资金,启动安居工程。

  槐荫区政府明确表示,将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区农村中对100户农村特困户实施安居工程,改善他们的住房条件,让他们都能住上安全、干净、不漏水的房子。今年的目标是让30户特困户拥有自己的新家。

  符合五大条件 可享受安居房

  15日,施工人员来到首批符合条件的居民家中,对他们的房子进行勘察,并制定了改造计划。最快在一个月内,部分居民就可以住上新房子了。

  据了解,作为省城西部的老区,槐荫区还有部分居民家中比较困难,一些村庄还铤而走险,开发起了野楼盘。为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尽快解决农村特困户的住房问题,切实提高农村特困户的居住条件,槐荫区政府决定通过启动“安居工程”,来提升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

  根据槐荫区政府的计划,该区首先对6个镇办的贫困家庭实施安居工程。这6个镇办是:张庄路街道办事处、段店北路街道办事处、匡山街道办事处、美里湖街道办事处以及段店镇和吴家堡镇等。

  根据程序,先由这6个村符合条件的居民提出建房申请,由槐荫区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统一审核,特困户必须同时具备五个条件:属农村常住户口;持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人均收入低于1440元以下;老少三代居住在一起,无能力建房;建房用地使用权明晰;非拆迁户。

  安居房面积该多大?槐荫区政府规定,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农户基本住房条件和受助对象常住人口数,来核定建房标准,原则上要求每户住房不超过3间宅基地,建筑面积在50―70平方米之间,砖瓦水泥结构,铝合金或塑钢门窗,不得使用旧材料。

  安居房的房前配套院墙,锅灶、厕所等生活配套设施齐全,修建后的农村贫困户住房条件基本达到当地中等水平。

  槐荫区政府规定,每年5月底前,各村委会根据条件要求,将受助困难户的相关资料上报所属办镇,由办镇整理后一并上报区残联。区残联根据上报情况,会同区监察、民政、财政等部门对上报对象逐户进行实地察看,与所属办镇共同确定救助对象。

  每年6月底前,对初步确定的救助对象,由办镇和村委会向村民张榜公示,公示期7天。

  160万经费 政府全部承担

  “实施安居工程,就是要改善贫困居民的居住条件,不能再增加他们的负担。”在15日安居工程的启动现场,槐荫区政府有关负责人明确向居民承诺,安居工程的所有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贫困居民不用花一分钱。

  根据计划,此次安居工程,槐荫区的总投资达160万元,平均每户补贴1.6万元,由区政府、办镇分别承担。其中,槐荫区政府与段店镇、吴家堡镇和美里湖街道办事处按照8:2的比例分担;与张庄、匡山、段北三个街道办事处按照5:5比例分担。

  槐荫区政府规定,农村特困户安居工程实行统一设计、统一标准,并按施工进度拨付工程款。安居工程由槐荫区政府公开招标,统一发包给施工单位,或统一发包给被救助户所在的办镇,由所在办镇负责组织施工。建筑施工质量由施工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督。

  工程竣工后,施工合同及验收合格证明要齐全,并全部整理归档;要将“槐荫区安居工程”标牌镶嵌在大门口院墙上,距地面1.5米以上的明显位置。

  申请条件:①属农村常住户口②持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人均收入低于1440元以下③老少三代居住在一起,无能力建房④建房用地使用权明晰⑤非拆迁户。
   

  建房标准:①统一设计②每户住房不超过3间宅基地③建筑面积在50―70平方米之间
④砖瓦水泥结构⑤铝合金或塑钢门窗⑥不得使用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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