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开出首张罚单 十三层野楼被罚百万

2007-07-09 17:08    作者:蒋华   来源:  

大明湖畔13层“野楼”终于有了处罚结果。8日,济南市城管执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出了巨额罚单,开发商被依法罚款100万元,建设单位被罚款50万元,设计单位以及相关责任人也都受到了严厉的处罚。

  这座位于大明湖畔的野楼现在已建到13层。但几天后,这座楼将开始全部拆除。随后,这里将建成一片绿地和小广场。  常新喜 摄


  本报济南7月8日讯 本报曾多次报道过的大明湖畔13层“野楼”终于有了处罚结果。8日,济南市城管执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出了巨额罚单,开发商被依法罚款100万元,建设单位被罚款50万元,设计单位以及相关责任人也都受到了严厉的处罚。这也是“拆违风暴”启动以来,济南市开出的首张巨额罚单。


  城管执法局处罚通知称,2006年白鹤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山东联兴置业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大明湖北路北侧擅自建设“白鹤高层住宅楼”,该楼盘属于典型的野楼盘。城管执法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了“白鹤高层住宅楼”属于违法施工,并多次下发了停工通知书,但“野楼”在停工后,又擅自恢复违法建设。


  目前,济南市城管执法局已依法对白鹤社区居委会下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其在限期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白鹤居委会也表示将在限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处罚通知宣布,对“白鹤高层住宅楼”的开发商白鹤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山东联兴置业有限公司共处罚100万元。对“白鹤高层住宅楼”的建设单位山东三箭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万元。对“白鹤高层住宅楼”的设计单位山东铁正义和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1万元并处罚款33万元。


  据了解,目前,专业拆除公司已经进驻“白鹤高层住宅楼”,这座“野楼”的拆除开始进入倒计时。预计7月11日即可开拆,8月底拆完后,这里将建成一座小型广场,供周边居民休闲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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