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成为新指标 济南七成新房是节能型
2007-06-26 19:05 作者:蒋华 来源:
本报6月25日讯 今天从市建委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节能建筑1193万平方米,新建节能建筑比例由2004年的38%上升为70%。全市新型墙材生产厂家118家,年生产能力达到26亿块标砖,新型墙材应用比例由2004年的68%上升到80%,市区达到95%以上。每年可节约标煤10万余吨,节省耕地1980亩,利用工业废渣80余万吨,减少有害气体排放0.15万吨,减少烟尘和废渣排放3万余吨。
我市在推广节能建筑工作中,要求从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施工、竣工验收、执法检查等各个环节对建筑节能标准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新建居住建筑节能65%和公共建筑节能50%的强制性标准。首先严把设计质量审查关,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求设计单位严格按照节能标准和要求进行设计,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格按节能标准要求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查,对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的设计图纸,不予出具审查合格书;经审查合格的工程项目,审查机构要按期报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备案;凡节能审查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发放施工许可。
目前,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已把建筑节能纳入工程质量监督范围。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查通过的图纸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图纸中节能设计的相关内容,不得随意降低建筑节能标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人员重点加强了对建筑节能材料的监督和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及竣工验收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的,不予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我市还将新型墙材基金的返还与建筑节能挂钩,专项验收中凡是建筑节能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建筑工程,新型墙材基金只返还预交额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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