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依旧飞涨 楼市调控能否走出迷局?
2007-06-25 16:51 作者:吴磊 来源:
刚刚过去的一周,最轰动的经济新闻莫过于九部委出台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这份文件提出了15条房地产调控细则,标志着国家针对当前房地产存在的问题,又启动了新一轮房地产调控,这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是因为近几年来大中城市飞速上涨的房价,已成为当前社会上的议论焦点。统计显示,今年4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有11个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7%,其中3个城市超过10%。
北京和环渤海、珠三角地区的一些中心城市的房价上涨,又尤为突出。北京四环路以内,基本上找不到每平方米7000元以下的商品房可买。上海市的热点地段,每平方米房价在数万元以上,早已不是什么希罕事。
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也是因为国家近年早已开始对房地产实施调控,却效果不佳。中国楼市呈现出“调控迷局”:2003年时,人民银行曾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央行“121号文”),直指房地产泡沫,但在房地产商等联合抵制下,央行“121号文”最终不了了之。
2005年,国家又先后两次颁布文件(两个“国八条”),但在一些地方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不但没得到解决,反而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因此,人们仍普遍关心本次调控政策的出台,能否得到有效落实,能否切实稳定房价。
值得注意的是,与以往原则指导意见相比,本次“15条房地产调控细则”可谓极具操作性,诸如“新审批楼盘,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总面积的70%以上”、“优先保证中小户型土地供应,不得低于年居住用地总量的70%”、“5年内转手交易需交纳全额营业税”等。
更令人瞩目的是,与2005年建设部等七部委出台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相比,本次出台政策的部门又增至“九部委”,新增加了“监察部”和“统计局”。“监察部”的加入,大大增强了本次政策的执行力。本次政策的落实情况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目标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城市,要予以通报批评。而“统计局”的加入,则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房地产统计信息的透明度,强化房地产市场的信息发布机制。
新政策已自6月1日开始实施。从最新反馈的市场信息看,一些购房人群在观望,二手房交易市场有降温迹象。不过,政策落实如何?房地产走势如何?仍有待观察。实名制购房能否得到切实执行,以90平方米为界的“两种”商品房需求如何等诸多问题,现在还无法给予肯定回答。很多专家也表示,对房地产未来走势看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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