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厕所竟骑着俺家卧室 住户要求拆房

2007-06-25 14:16    作者:蒋华   来源:  

因为楼上住房的厕所就在自家客厅卧室上面,且上水、下水管道裸露在外面,家住陵县路的任先生便将楼上的上、下水管道给截断,代管楼上住房13年。近期,开发商将楼上住房出卖,新房主要求任先生腾房,任先生表示他不能接受楼上住人,要求将楼上住房拆除。

  半岛网6月24日讯  今天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陵县路67号1单元501户,居民任先生指着客厅上方用红布包着的下水管道告诉记者,这就是楼上601户厕所的下水管道(如图)。任先生说,1991年,他现在所住的位置周边进行旧楼改造,1993年初,新房建成,他拿到钥匙打开房门发现,楼上601户住房厕所下面正是自家卧室和客厅,且601户的下水管道和自来水管裸露在自家客厅、厨房和卧室的墙角。

  “这就意味着楼上住户在上厕所时,我们就在下面吃饭、睡觉、生活,这样的房子怎么住?况且,我们和开发商签约时,5楼就是顶楼,怎么又突然冒出了个601户?”任先生说,他感到无法接受,1993年,他将楼上的自来水管和下水管道全部截断。之后,经过努力,开发商最终给6楼的住户更换了住处,在有关部门的协调下,任先生得到了601户的房门钥匙,13年来,他一直代管这处长期闲置的房子。

  “可最近开发商又把房子卖了。”任先生告诉记者,今年1月,马某自称购得了601户住房,要求任先生腾房,他予以拒绝。对此,该房屋的开发商青岛房地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601户住房施工手续完备、符合住宅建设设计规范要求。2006年12月,该公司已将601户住房出售,任先生应当将601户房屋交出。至于任先生家的下水管道外露部分,可通过用装饰板隐蔽或将外露部分拆除等途径解决。

  “我不能接受开发商的解决方案。”任先生认为,根据相关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厕所不得设置在厨房、客厅和卧室的上层,且下水管道不得在室内外露。据此,他认为,601户住房是问题房,是不得销售和居住的。因此,他要求将601户住房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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