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管局提示风险 小产权房隐患实在多
2007-06-25 13:59 作者:蒋华 来源:
本报6月24日讯 建设部近日发出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的购房风险提示。近日,市房管局也提醒市民,小产权房目前无法办理房产证,购买后会带来诸多隐患,千万不要贪小便宜吃大亏。
据介绍,小产权房一般指在集体土地上开发,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的住宅楼。由于国家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这种房屋无法办理房产证,只有办(镇)或村委会开具的权属证明,所以被称为小产权房。国内许多城市的违法旧村改造房就属于这种情况。
市房管局房政处副处长黄安平表示,小产权房开发既不办理相关手续,也不交纳任何费用,所以开发成本很低。由于与正规商品房相比价格优势明显,小产权房对不少市民具有巨大的诱惑力。但是,这些人在购买后将面临诸多问题。
首先,房产证是房主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证明,没有房产证势必影响所有权保护。比如房屋拆迁、出现质量问题或产生其他纠纷,房主都难以取得法律支持。其次,没有房产证将限制房屋的融资功能,比如无法用于办理抵押贷款等。最后,没有房产证还会影响到房主出售或转让房产。据介绍,小产权房不仅无法办理房产证,“小产权”本身也不具法律效力。按照法律规定,除房管部门外任何机关、单位都无权发放房屋权属证明。办(镇)或村委会发放房屋权属证明,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