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房似鸽笼 “家庭旅馆”查出问题一串

2007-06-22 17:22    作者:蒋华   来源:  

在省城部分居民小区内,一些简陋的“家庭旅馆”大量出现,民宅改旅馆引起了周边居民的不满。21日,记者跟随工商部门对“家庭旅馆”检查时发现,其中不少旅馆属于无证经营,卫生条件差,安全隐患多。

一个路口就有3家小旅馆  桑海波 摄

  民宅被隔成了“鸽子笼”

  21日上午,记者跟随济南市工商局市中分局东八工商所执法人员来到舜玉南区40号楼,一楼一户民宅被改造成了“家庭旅馆”,名为“舜兴旅馆”。进入这家旅馆,记者看到面积七八十平方米的民宅被塑料泡沫板隔成了一间间的客房,总共有8间,面积大的六七平方米,小的只有四五平方米。

  这些客房的设施相当简陋,只有一张单人床或双人床、一台电视机。由于没有窗户,也没有换气设备,屋内弥漫着难闻的气味。工商人员要求店方提供营业执照,一30多岁的男子竟称,营业执照正在办理中。工商人员接着问:“开设旅店,有没有卫生部门的卫生许可证、公安部门的特行许可证?”男子狡辩说:“这些证件都在办理中。”而据工商人员介绍,这家旅馆已经经营一段时间了。该店系无证经营,工商人员当即向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随后,执法人员和记者一行又来到舜玉南区另一处“家庭旅馆”,巧的是,这家旅馆也叫“舜兴旅馆”,不过,这家旅馆房门紧锁,已经停止营业。工商人员表示,这家旅馆也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不然的话,两家相邻的旅馆不可能重名。前些天,工商人员来这里检查过,并责令其进行整改,经营者看干不下去了,只好关门走人了。

  卫生条件差 安全隐患多

  在检查中,记者发现多数“家庭旅馆”存在问题,如卫生条件差、安全隐患多等等。在舜玉南区51号楼二楼一处临街民宅有一家“舜玉旅馆”,只有六七十平方米的民宅,被木板隔成了5间客房,房内只能容纳下一张床。由于房间是临时改造的,房间内电线凌乱,有的线盒已经脱落,住户的用电安全难以保障。

  面对执法人员的调查,这家旅馆老板起初说:“房子是租来的,租了几个月了,由于房主在外地,没有来得及办理营业执照。”“未办执照私自经营是违法的”,面对工商人员的质问,这位老板赶忙改口称“房子是刚租来的”。

  “家庭旅馆”的卫生状况也堪忧,记者跟随检查时看到,多数“家庭旅馆”规模小,设施简陋。所有客房共用一个卫生间,一个盥洗池。床上的被褥有的污渍斑斑,看上去很久没有清洗。当记者对此提出疑问时,经营者口口声声称床上用品经常清洗。

  此次行动中,工商人员对舜玉小区、玉函小区等居民区的“家庭旅馆”进行了集中检查,共发现了8家旅馆未办理营业执照擅自经营,工商人员均下达了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逾期未改正的,将依法处理。

  延伸调查:“家庭旅馆”供需两旺

  “别看门面不起眼,这些旅馆的生意可好了!”不少居民对记者说。记者调查发现,“家庭旅馆”多集中在一些医院、车站、高校周边,光顾的多是一些从农村来的求医者、打工者、跑业务的人员和学生。由于顾客人群广泛、经营成本低,一些小区居民纷纷把民宅改造成旅馆。

  “快来看看,我们小区里的‘家庭旅馆’到处都是!”在舜玉路,一位过路的中年女子向记者反映。她说小区里有不下十几家民房改造的旅馆,经营者到处张贴广告,严重影响了小区环境。在这位居民的指引下,记者看到舜玉路的一些行道树上贴满了“家庭旅馆”广告,有的一棵树上竟然贴了四五张这样的广告。

  “日租房15-60元/间,钟点房10元/小时”,与普通酒店至少百十元的价格相比,“家庭旅馆”是靠低廉的价格才得以客源滚滚。“家庭旅馆”的顾客多是低收入者和没有收入的学生,他们对住宿条件没有过高的要求,他们看重的是“家庭旅馆”的低价。卫生条件、是否安全,对这些房客来说相对次要了。

  “租一间民房,用木板简单一隔,摆上一张床,顶多再加上一台电视机,‘家庭旅馆’就开始营业了,低廉的经营成本让许多人趋之若鹜。只要地理位置好,就不愁没有顾客上门,也促使‘家庭旅馆’遍地开花。”工商人员的话,说出了“家庭旅馆”大肆兴起的原因。

  居民呼声:“家庭旅馆”亟需规范引导

  民宅改旅馆,惹来了周边居民的怨声不断。“外人随便出入居民楼,居民的安全如何保障?”提到“家庭旅馆”,家住舜玉小区的王女士一肚子气。她说,自己家楼上有一家旅馆,天天进进出出的生人不少,谁知道其中有没有歹人,天天住在这样的环境里,居民心里别别扭扭的,乱人出入也给居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埋下了隐患。

  “住在这样简陋的‘家庭旅馆’,住宿者的利益也难以保障。”工商执法人员接受采访时担忧地说。这些“家庭旅馆”环境闭塞,空气不流通,卫生条件差,容易导致疾病传播。由于价格低廉,经营者也不会对住宿者的财产安全负责。并且这些旅馆基本上不开具发票,住宿期间产生纠纷,消费者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应该好好管理一下这些‘家庭旅馆’!”采访中许多居民呼吁。如今,“家庭旅馆”扰民已经发展成了一个社会问题。据了解,旅馆的开设需要经过多个部门的审批,经营者需要拿到公安部门的特行许可证、卫生部门的卫生许可证,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以及税务部门的税务登记证。据工商部门人士介绍,目前,省城还没有禁止民宅商用的明文规定,只要符合审查程序,就可以在民房里开设旅馆。

  但据了解,北京等一些城市已经出台相关政策法规,禁止民宅商用的审批手续。对此,许多居民期盼,省城也能出台类似的法规政策,对民宅改旅馆的现象进行规范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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