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施工不合设计图 起纠纷施工被搁浅

2007-06-22 17:06    作者:蒋华   来源:  

省城一单位本想把办公室装饰一新接待客户,没承想却在施工中增加的项目价格与施工效果上发生纠纷,施工搁浅。

  本报6月21日热线消息 省城一单位本想把办公室装饰一新接待客户,没承想却在施工中增加的项目价格与施工效果上发生纠纷,施工搁浅。

  21日,记者在装修地点看到,两天的阴雨天气过后,粉饰一新的墙体已经阴湿了一块,新装柜子的下边与地面不完全吻合,缝宽的地方可以塞进一个手指头(右图)。业主张先生拿着设计效果图说,设计图上窗户和墙体本来是在一个平面的,但施工效果却是墙体明显宽了一大块。

  张先生说,施工预算整个工程造价6万余元,而工程中增加的项目就要价1万余元,其中两个约1米高的柜子要价2800元,且装饰公司没有按照约定给出一个价格明细,这让他们难以接受。

  由于对这些细节不满意,加之对工程中增加的项目价格协商不成,他们多次试着联系在装修合同上签字的另一方当事人、一位姓孔的设计师,但多次拨打其手机均已无人接听,装饰公司称该设计师已调离了济南。张先生说,签订完合同后,该设计师就再没有露过面,现在施工结果与设计图存在明显的出入,却没有设计师来作出合理的解释。

  对此,装饰公司的吴经理说,这位孔设计师不是他们公司的员工。既然不是该公司员工,为何能代表该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呢?吴经理说,他们是合作关系。

  对于施工效果的问题,设计监理刘先生则称具体施工按照的是施工图,而非设计效果图。但这一解释让张先生难以信服,既然达不到设计图上的效果,为什么不如实制图呢?他认为,作为非专业人员的业主关注的往往是设计图,而非难懂的施工图。

    装饰行业普遍现象――设计和施工脱节

  一位曾经在装饰公司做过设计师的陈先生透露,装饰行业设计与施工脱节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设计师在设计完图纸后就完全交给了施工队,并不担当监理的责任,所以施工结果经常让业主大失所望。

  另外,业主一般会将工程款的5%-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完工一段时间后支付,但这部分款项经常不了了之。其实,装饰公司在预算中已经把这部分款项加到一期和二期付款中了,这样装饰公司就掌握了主动权,工程中有需要增加的项目时,出现随意要高价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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