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预售 帮开发商套牢多少买房人?

2007-06-08 18:12    作者:杨凯   来源:  

取得预售许可,就能坐等收钱――从“京城第一烂尾楼”看商品房预售制之弊。

  

  ▲这是位于宣武区两广路南侧的东华金座楼盘项目(2006年8月21日拍摄)。新华社记者 孙晓胜 摄

  号称“京城第一烂尾楼”的北京东华金座项目,在停工4年多后最近再次启动,原本早就应该入住的100多位业主,最乐观的估计,也要等到2008年6月才能拿到房。

  东华金座项目绝非个案。据媒体报道,北京有数十栋“烂尾楼”,大都是已经出售的期房,涉及数千个家庭。

  7000多万元预付款被套牢

  东华金座项目位于北京宣武区两广路的南侧,1998年批准立项。最初由北京房开置业有限公司(原北京市宣武区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进行开发。由于缺少项目启动资金,取得开发权后,北京房开置业有限公司将项目转卖给北京市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鼎公司支付了一部分项目转让金,向银行申请贷款,并对房屋进行预售。2003年初,项目土建部分将近竣工时,由于拖欠施工费等多种原因,项目被迫停工。

  东华金座业主李焰白告诉记者,只要有时间,他每天都会来看看这个让他全家心痛的楼盘。李焰白说:“当初的东华金座楼盘设计为760套,预售出144套,涉及业主108人。我记得,东华金座是从2000年9月开始预售的,最初开发商给我们的承诺是2001年10月竣工,2001年12月入住。而后来又向后期的购房者承诺2003年12月

底入住。但事实上,从2003年5月开始,项目就完全停下来了,我们100多位业主先期交付的7000多万元预付款都被套牢了。”

  面对巨额预售款被套,而房子又遥遥无期的窘境,多位业主陆续将开发公司告上法庭。经法院判决,业主胜诉,但是开发公司并没有按照判决书承担责任,法院也未强制执行。

  走投无路的东华金座业主们认为只有在法律认可的范围内通过集体维权,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一位业主告诉记者,要不是已经交了很多钱,他们才不愿意这样跟开发商“耗”时间。

  2004年6月11日,部分业主成立了东华金座业主自救委员会,也曾酝酿组织“东华金座业主委员会”,但因为不符合相关条件,未果。2006年10月,业主自发成立了北京东华金座咨询服务中心,有68位业主加入,筹集约30万元。

  在政府部门的推动下,2006年12月,东华金座原开发商北京中鼎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世纪新联公司达成协议,对600多套房屋进行团购,东华金座楼盘也由原先的酒店公寓式设计方案改为普通住宅。大多数业主得到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最多拿到了70多万元。

  开发商唯一要做的,就是取得相关预售许可后,坐等收钱

  东华金座咨询服务中心主任邢宝军认为,之所以会出现东华金座这样的“烂尾楼”,与现行的商品房预售制度不无关系。“就我了解到的情况,因为有商品房预售制度,购房人几乎变成了房地产开发商的‘提款机’。通常,开发商只投入非常有限的一部分资金,从政府部门拿到土地,然后用土地到银行做抵押启动项目。而真正的建设资金大都是中标的建筑商垫付。开发商唯一要做的,就是取得相关预售许可后,坐等收钱。”

  早在1994年,建设部就颁布《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允许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出台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初衷是降低房地产开发资金门槛、扩大内需、增加市场供应。多年来,商品房预售已经成为房地产开发融资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各主要城市商品房预售比例普遍较高,有的城市甚至达90%以上。

  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认为,这一制度实施13年来,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形成良性竞争态势有一定的作用。但目前这一制度所带来的负面效果远大于政策的初始目标。商品房预售制度将开发商的融资和销售合为一体,为开发商非法集资和转嫁市场风险提供了便利,侵害了购房者的权益,开发商自身成为这一制度的最大受益者。

  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兵表示,商品房预售制度实施以来,其引发的潜在问题不容忽视。比如:开发商将已抵押的商品房预售或将已预售的商品房抵押,或进行房屋重复预售;预售商品房后,开发商席卷预售款逃匿导致“烂尾楼”;购房者收房时发现商品房面积缩水、装修不合格等。以上种种问题直接导致的是房产纠纷明显增多,一些地方甚至还因此引发了群体性事件。目前他们受理的房地产案件,80%至90%与预售制度有关。

  具体分析在北京出现的这些“烂尾楼”,北京市建委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不外乎几种情况:开发商自有资金不足,楼盘销售状况不理想,项目涉及经济纠纷,开发商违法违规导致工程停工。

  ■存废之争

  严管资金链条 确保专款专用

  面对商品房预售制引发的种种问题,这一制度何去何从,也引起争议。

  全国人大代表、中建三局局长洪可柱坚决要求取消预售房制度,规定开发商不能卖期房,只允许卖现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一位负责人也撰文指出,完善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取消预售的融资功能。

  而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林增杰认为,商品房预售制度本身并没有问题,而且这一制度牵涉开发商、银行、业主、中介机构等,取消这一制度暂时不太现实。还有人担心,一旦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市场供应规模可能大幅萎缩,从而引发本来就已经过高的房价再度攀升。

  接受采访的许多专家表示,多数“烂尾楼”的出现都是由于资金管理上导致的问题,也就是资金链断裂。商品房预售制的困境在于没有能力约束开发商专款专用。开发商几乎都在运用预售款进行滚动式开发和多元投资,而这种借助预售款实现利益最大化的资本投机,潜藏巨大的道德风险和资本风险,但惩处的措施非常有限。所以,破解预售制难题的着力点应放在加强预售资金管理上。

  据了解,央行、银监会和建设部正在制定关于楼盘预售款专项管理的新的监管政策。这项政策以设立楼盘预售款专户为核心内容,即在该监管框架下,开发商在不同预售项目间调拨预售资金的行为,很可能被禁止,促使预售资金真正做到“只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记者胡梅娟 孙晓胜)

admin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