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环国际广场153名业主欲炒掉业委会

2006-08-18 08:00    作者:大众房产网   来源:  

  位于二环东路的东环国际广场是济南具有代表性的写字楼,入住有270多家业主。目前,153名业主联名要求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委会成员。

  业主联名质疑业委会

  8月15日,记者来到东环国际广场,看到四座楼大厅内的公告栏都贴满了公告。在一份“告知书”中,列出了业主与物业公司在地上停车场收费、物业管理费等方面的矛盾,与开发商在地下停车场的产权及收费等问题上的矛盾。这些问题由来已久,却一直得不到解决,因此激起了广大业主的不满,认为业委会无所作为,要重新选举业委会成员。

  业主王成宝告诉记者,本次事件的直接导火索是8月1日起,物业公司开始对地上停车场收费。而之前,在地下停车场收费问题上,业主与物业就纠纷不断。4月13日,爆发了全体业主停车堵门、封堵交通事件。也曾有业主掐晕保安的事情发生。

  8月1日,地上停车场按每小时2元收费,使长久积存的矛盾爆发。8月6日,维权小组的14位成员碰头,共商对策。最后决定,要解决和物业、开发商之间的问题,首先必须换掉现任业委会。当晚,王成宝起草了相关文件。第二天,很快就征集到153名业主的签名。

  “其实我们要解决的是两个问题:一是物业公司的选聘问题;二是和开发商的产权界定问题。”王成宝说,而这两个问题要解决,需要业委会出面,但现任业委会不作为。

  此外,业委会当初选举的合法性也饱受质疑。一业主透露,当时去开筹备小组会议时,一进门就让签字,说这是程序。结果后来在他们的签字上加了内容。投票采用无记名方式,只要打钩就行,无法核定。

  孙欣是现任业委会副主任,同样是153名签名的业主之一。他表示,“告知书”所列的9条基本属实。他承认,业委会成员各人有自己的业务,没多少时间。而且,业委会夹在开发商、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有些事情很复杂。“业委会确实履行职责不够,工作主动性差,没能维护业主权益。”所以,业主要改选他也支持。

  业主与物业:停车该不该收费?

  据介绍,地上停车场收费是本事件的导火索。业主认为,地上停车场是公摊面积,归业主所有,物业公司无权收费。而且,每小时2元未免太高,济南市规定的看管费为80元/月。

  东环国际广场的物业公司是山东尧圣物业公司,该公司李经理向记者出示了7月21日的一份会议纪要。里面给出了如下方案:地上停车场,半小时内免费,超半小时2元/小时。地下停车场按小时收费,1小时之内免费,过1小时的2元/小时,租赁费220元/月。

  李经理表示,这是业委会达成的意见,物业公司只是在执行。之前的一年多,他们让业主免费停车,但停车秩序很混乱。容纳80辆车的停车场,最多时能停140辆车,很容易发生刮擦。这时业主就找物业公司,说管理不规范。“但怎样规范?说谁谁不听,还堵门、打保安。现在收费只是规范停车场的一个手段。”

  他同时强调,停车场是公摊部分,收益归全体业主,他们只扣除必要的人员、设备费用。停车费由他们收取,不能交给业委会,因为其不是一个常设机构。一般收益会用来补贴公共维修基金,也可由业委会同意以其他方式使用。 

  孙欣参加了7月21日的会议,他表示,这次会议出台的只是“方案”,然后公示一星期征求业主意见。业主们都不同意该方案,他们将此反映给物业公司。但物业公司没再征求过业委会意见,就开始收费。“会议纪要并不是决定,他们并没有得到业委会的授权。当时说好根据业主意见再进行修改。”

  记者了解到,尧圣物业公司是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由开发商指定的。按法律规定,应在全体业主入住后,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李经理表示,他们也一直催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公司进行招标。他们如能中标,才有理由留下来。如果不能中标,就退出。但问题是业委会一直不召开业主大会,他们也没有办法。

  业主与开发商:土地使用权归谁?

  开发商嘉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办公室主任段女士认为,地下停车场在当时卖房时并没有算在公摊面积内。而且,在今年春节过后他们向业委会提交过有产权的相关证据。业委会当时得出的结论是:地下停车场没有分摊。

  李经理认为,地下停车场在任何写字楼都属开发商所有。既然是开发商的,向业主收取的就是“车位占用费”而不是“看管费”。业主完全混淆了这两个概念。物业是在替业主免费看管。

  法冠律师所主任孟晓林认为,一开始,土地使用权的确是开发商的。但随着一户户房屋卖出,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开发商是最大的业主,但不能独自支配整个地下停车场。

  孙欣说,在7月21日的会议上,地下停车场产权并没有确认,他们让开发商做出承诺,如果在2个月内拿出产权证明,其收费才是合理的,但开发商一直没拿出证据。

(责任编辑:刘阳)
 

admin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