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只做格式审查管不住坐地起价
记者采访了解到,“一房一价”政策没能完全达到预期效果,一方面在于政府执法部门未对那些有法不依的开发商进行严肃查处,使那些“遮遮掩掩”和“阳奉阴违”的现象还有生存空间;另一方面,开发商之所以使用“高报低开”这些把戏,还在于价格备案这一环节存在监管漏洞。为何明显高于实际售价的申报价格能够获得有关部门的许可?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已在深圳执行多年,而“高报低开”的问题由来已久。“早在2009年,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就曾就此问题致函物价部门,要求对这种行为进行查处。”
“但由于商品房价格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可以查处和干预‘高报低开’的行为。根据目前的规定,我局仅是‘一房一价’价目表的监制机关,只具有格式审查权力,即审查开发商是否按照固定格式公布相应内容,而对于标示的具体价格则无权干涉。”该工作人员说。
更有甚者,还有楼盘的售价超过备案价格。以面积为63.19平方米的深圳“金地上塘道”10栋1单元16B为例,销售人员告知的最终售价为152万元,而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网站的数据显示,这套房子备案价格为每平方米23817元,据此计算总价应为150万元。
三是“高报低开”。面对明码标价的要求,很多开发商玩起了价格游戏,把商品房备案价格定得远高于销售价,而两者之间的价差就是开发商坐地起价的空间。这样,他们就可以在不高过备案价格的情况下,隔三差五地给房子涨涨价。以广州市番禺区的诺德中心城楼盘为例,6梯1402房的标价为166万元,实际售价为107万元,两者足足相差近60万元。
“要买房就赶紧出手,以后还有得涨。”“中央原著”楼盘销售人员对一位正在犹豫的购房者说:“龙华是深圳新近崛起的楼市板块,新盘很多,备案价格一般都在每平方米3万元左右,但实际成交价大多在每平方米2.3-2.5万元,你说这里有多大的涨价空间?”
广东省物价局也证实了这种说法。该局表示,“在广东省,除保障性住房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其余商品住房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对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商品房价格,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政府一般不直接干预具体价格水平,而主要是规范商品房销售中的价格行为。”
“如果大米卖出一斤100元的天价,政府该不该管?”深圳市民周明质疑说,商品固然要由市场定价,但住房问题不仅仅具备商品属性,还具备社会属性,实现“居者有其屋”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何况,国家已经要求各地出台房价控制目标。“如果任由开发商制订备案价格,那么房价控制目标还有可能实现吗?”
据悉,今年1月,国务院颁布“新国八条”明确要求:地方政府要“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而房价控制目标“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来制定。
编辑:闫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