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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重点对照售房合同约定条件

2010-09-03 17:14 作者:赵尔印 来源:

刘女士:我新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面临房屋验收,听说验收环节经常会出问题。帮办记者咨询了房管局具体有关事宜,把程序、费用等问题向李先生做了一一讲解,如今李先生问题已经得到了及时解决。

  ◆读者求助

  刘女士:我新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面临房屋验收,听说验收环节经常会出问题。我是第一次购房,希望了解房屋验收方面的法律知识和应当注意的问题。◆专家解答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及买受人应当携带的证件、文件。交付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出具下列法律文件;1、商品房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3、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4、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开发商不出示上述法律文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

  在开发商交付了相应的法律文件后,还要进一步审查交付期限是否超期、房屋质量是否存在问题、房屋面积是否缩水、规划设计和户型结构是否与原先承诺一致、小区基础设施、配套设施是否兑现等一系列法律问题,重点应当对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和交付条件。

  在验收房屋质量时,除了要验收房屋的主体结构、户型朝向、装饰设备等项目外,还要对照房屋的通风、采光、空气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就要看是否符合法定标准,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检测。如果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了问题,买受人应当如实进行记录并与开发商共同确认,以便作为修复整改的依据。

  帮办记者陈晓翠

  这是齐鲁晚报《齐鲁楼市》推出的买家做主角的栏目。如果您在买房、卖房、收房、验房、物业、按揭等方面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打电话告诉记者,我们会尽最大努力为您分忧,替您解难。楼事无大小,记者帮您办。

  电话:0531-8519637985196382

  上期回音:读者李先生给记者帮办打来电话,想以个人名义申请重新测绘房屋面积,但相关部门一直未受理,故打来电话求助。帮办记者咨询了房管局具体有关事宜,把程序、费用等问题向李先生做了一一讲解,如今李先生问题已经得到了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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