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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变“搬迁”

2010-04-12 17:14 作者:dzw 来源:

4月11日,江苏淮安主城区面临拆迁的房产上打出“搬迁”字样。

 
    4月11日,江苏淮安主城区面临拆迁的房产上打出“搬迁”字样。
    在将来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中,“拆迁”的概念将由“搬迁”的概念取代。专家认为,“搬迁”的基本理念是,在“公共利益”的名义下,经过“征收”程序后,房子归政府了,拆与不拆由政府决定,可能政府还有别的用途不拆除了,但房子里住的人要搬走了。 (CFP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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