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首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144户选到中意房源,至此首批廉租房实物配租已经应保尽保。据了解,未来三年省城每年还将提供廉租房500套,廉租房保障力度将不断加大。
2008年至2010年,济南市将通过实施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廉租住房配租和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等多种方式,解决市区6万余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市政府调查发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多由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重病人等成员组成,大多数家庭因经济原因无购房能力,只能通过享受租赁住房补贴或实物配租方式解决住房困难,未来三年省城每年将提供廉租房500套。
2007年,济南市租赁住房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家庭人均使用面积12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发放标准为: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9元;最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11元。随着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面积标准按照每年1平方米的幅度提高;租金补贴发放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平均租金适当调整,并每年向社会公布。
据记者了解,省城廉租房保障力度是不断加大的。2005年3月,济南市出台了《济南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对取得“低保证”且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6平方米的家庭,发放每人每月每平方米9.2元的租金补贴,增强了他们在市场上承租住房的能力,将其保障到了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同时,积极督促指导各县(市)制定出台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现了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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