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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廉租房实物配租今日选房

2007-12-17 18:04 作者:杨凯 来源:

 济南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17日―20日选房,17日上午8时30分,第一组1―38号家庭开始选房。选房时,申请人需携带选房通知书等证件,到济南市房管局一楼大厅参加选房,选房家庭选房时间不超过十分钟,选房后,申请人须缴纳一个月的房租。

  济南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选房时间每天上午8时30分开始,17日上午,第一组1―38号家庭选房,18日上午,第一组39―75号家庭选房;19日上午,第二组1―40号家庭选房,20日上午,第二组41-81号家庭选房。第二天选房的家庭应在选房前一天下午到选房地点,根据公布的房源表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确定自己的备选房源。据介绍,济南市的本批廉租住房房源共有161套,全部分布在怡苑新区、世纪中华城、柳云小区、王官庄小区以及郎茂山小区五个小区。

  房管部门表示,根据选房规则,选房时,选房家庭限两人进入选房现场,每个家庭限选一套实物配租住房。中号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选房的,中号申请人应写出书面委托书一式二份,其中一份连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区房管局,受托人参加选房时出示另一份委托书及本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选房规则规定,每个家庭选房时间不得超过十分钟,以现场定时器具确定的时间为准。选房后,工作人员立即打印出《济南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租赁合同》,选中房号的申请人(代理人)签字,并缴纳一个月的房租,缴纳租金后不得再更改房号。选房时,工作人员按摇号排序确定的选房次序唱号,唱号三次并满五分钟未到场的视为放弃选房,放弃的家庭,可在资格证有效期内参加下一次摇号排序。

  房管部门提醒,选房时,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资格证、选房通知书原件,受托人应携带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资格证、选房通知书等原件。为节省选房时间,有利于选房人选到心仪的房屋,每个家庭正式选房前最好备选五套以上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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