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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山东住房保障

2007-10-24 00:12 作者:杨凯 来源:

聚焦山东住房保障

  买中小户型贷款首付20%

  在昨天召开的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上,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相关负责人提出,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可放宽到20%,贷款利率可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执行。

  对贷款购买大户型和第二套住房的,则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高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执行水平。

  该负责人还表示,禁止对自有资金不足或证件不齐备的项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不得对经国土资源部门、建设主管部门查实,具有囤积土地、囤积房源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贷款支持;不得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专门用于缴交土地出让金的贷款。

  从严控制保障性住房用地

  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称,在依法报国务院和省里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中,涉及住宅用地的,要单独列出并作出说明。其中,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低于申报住宅用地总量70%的,将不予批准或上报。

  同时,要合理确定单宗土地供应规模,明确规定每宗地的开发建设及完工交付使用时间,确保及时开发建设,形成有效住房供应。

  土地出让净收益比例可适当提高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县财政部门在安排廉租房保障支出预算时,要确保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的比例,要用于廉租房建设保障。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这两项政策如果全部执行到位,全省即可筹措廉租房建设保障资金17.5亿元。如果上述两项资金不足,可以进一步适当提高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房保障的比例,具体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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