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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街三角地:谁能“享受43平米”?

2007-09-10 17:38 作者:杨凯 来源:

记者从振兴街三角地棚改现场获悉,首批享受43平方米拆迁最低住房补偿的143户居民已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9月8日至9月14日。

  记者从振兴街三角地棚改现场获悉,首批享受43平方米拆迁最低住房补偿的143户居民已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9月8日至9月14日。

  槐荫区旧城改造指挥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享受43平方米”的认定经过了这几个程序:首先是被拆迁人填写《最低套型面积补偿认定表》;其次是街、居工作组对照相关政策初步审验;再次是房管部门对被拆迁申请人的其他住房登记情况进行核查;接着,根据房管部门认定结果,分别张榜公示、书面告知、组织外调;最后是审计部门审计确认。此次认定过程中,有58户居民被查出存在两处住房、面积超出等问题,不得享受43平方米的拆迁最低住房补偿。此外,还有66名重名住户,工作人员将在派出所的配合下,完成进一步的确认工作。

  公示期内,居民可通过四种方式举报:一是书面举报,在拆迁现场指挥部设有举报箱;二是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531-87970598;三是邮箱举报,zxjpgb@126.com;四是面对面举报,举报人可到现场指挥部找相关工作人员面谈或与各小组长联系。据悉,对举报虚报冒领国有资产的有功人员,一旦查实,政府将给予第一举报人2000元奖励,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拆迁现场负责人提醒住户,“享受43平方米”的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5日,逾期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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