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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9月1日起开始申购经济房

2007-08-30 19:11 作者:杨凯 来源:

想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保障的市民可要注意了:9月1日起,市中、历下、槐荫、天桥、历城和长清六区的房管局,将正式开始受理有购房意愿的低收入家庭的申请。

   时报8月29日讯(记者 黄强)想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保障的市民可要注意了:9月1日起,市中、历下、槐荫、天桥、历城和长清六区的房管局,将正式开始受理有购房意愿的低收入家庭的申请。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借本报提醒低收入家庭,要先去民政部门办理低收入证明,持证明才能申请购房,免得多跑“冤枉路”。

   先办低收入证明,再申请购房

   “我们处室的电话这几天就没有停过,一直有市民在咨询。”随着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管理办法出台,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的工作人员忙碌了起来,“很多市民打电话或者亲自来咨询什么时候能申请买经济适用房,现在肯定不行,要等到9月1日后。”

   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9月1日起,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各区房管局也随之正式开始受理经济适用房的购房申请。由于9月1日、2日正值双休日,房管部门暂未安排周末加班计划,市民提出购房申请可能要顺延至9月3日。

   根据管理办法,经济适用房是向低收入家庭供应的政策性商品住房,而廉租房也是为我市低收入家庭提供保障。这位负责人表示,有申请意愿的市民要先去民政部门申报自己的收入情况,由民政部门审核并出具低收入证明,有了证明才能去各区房管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这样按照程序走,市民也能少跑‘冤枉路’”。

   这位负责人同时提醒,如果申请者是低保户,持低保证和相关材料到各区房管局申请即可,无需到民政部门办理低收入证明。

   申请标准细则 最快有望本周出台

   根据我市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除了要有城市户口,家庭收入要低于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外,还要满足无房或家庭现有住房面积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60%的条件;而申请廉租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也要符合廉租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到底是多少啊”、“居民人均住房面积有具体的标准吗”、“廉租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怎么定啊”……连日来,本报不断接到市民打来的电话,询问规定中的收入、住房面积等标准具体是多少。记者今天从市房局了解到,这些问题最快本周就能得到答案。

   “针对市民提出的许多具体问题,我们制定了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和廉租房管理办法的政策解答,解答将会对人均住房面积、低收入标准等问题作出具体认定,让市民对具体标准有更深入地了解。”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据了解,目前针对两个办法的政策解答已经进入市政府审批阶段,最快有望于本周通过并出台。

   这位负责人还透露,市房管局已初步确定于本周五组织各区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对受理市民申请中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加以说明。

   经济房9月中旬 摇号开卖暂不可行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市首个经济适用房项目――世纪中华城开盘销售进入倒计时。近来,有消息称世纪中华城最快9月中旬有望开盘售房。

   对此,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按照审批程序,9月中旬开盘售房基本不可能,想购房的市民还要多等一些时日。而世纪中华城开发商、城中城房地产开发公司相关负责人日前也表示,一期工程开盘时间尚未确定。

   记者注意到,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市民提出购房申请后,所在区房管局将对其证明材料进行初审,时限为15天;初审合格后,结果将被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房管局签署意见并于5日内报送市房管局;市房管局将在15天内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

   “按照审批程序、时限,9月中旬摇号选房基本不可能做到,”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管理办法规定审批时限一共有45天,这样严格、复杂的审批程序正是出于对市民的负责;如果审批程序过于简单,就可能有不符合申购条件的人趁机钻空子,这样做对那些真正需要房源的人是不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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