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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管理办法将出台

2007-08-20 17:07 作者:杨凯 来源:

《济南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新的《济南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即将颁布实施;全市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控制为中小套型,新增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今年将在500户家庭试点。

  时报8月19日讯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出台后,我市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情况引起广泛关注。今天记者就此采访市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人士获悉,《济南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新的《济南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即将颁布实施;全市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控制为中小套型,新增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今年将在500户家庭试点。

  我市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约有60554户。按照“十一五”规划目标,结合已经展开的棚户区改造,我市将用3年左右的时间解决这部分群众的住房问题。

  按照计划安排,目前我市第一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世纪中华城小区一期工程7万平方米已建设完毕,具备销售条件。该项目规划面积42万平方米,一期工程7万平方米共有660套住房,户型设计以中小套型为主,建筑面积有56平方米、60平方米、80平方米不等,并建有地下室和阁楼。此外,文庄片区、雅居花苑二期、龙泉居住区二期等项目的前期工作也正在抓紧进行。

  我市第一部《济南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于2005年正式实施。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受助家庭共5933户(次)。全市被保障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平均提高10.6平方米,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即将出台的新的《济南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将主要扩大保障范围、提高租金补贴标准并增加实物配租方式,以使更多“双困”家庭享受到社会进步的成果。准入人群由原来取得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家庭扩大到取得市总工会核发的《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家庭;准入面积条件由原来的6平方米以下调整为9平方米以下,保障面积标准由10平方米提高到13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月每平方米9.2元提高到11元。

  新增加的实物配租方式,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的保障方式,将主要用于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中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的住房难题。对实物配租的房源,政府拟采取集中建设和收购部分现有房源相结合的方式解决,每套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今年这项工作将在500户居民家庭进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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