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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净收益中的15%将用于廉租房

2007-05-17 04:40 作者:蒋华 来源:

从今年6月份开始,山东省青岛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将扩大至最低工资标准线以下、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

 记者从山东省青岛市国土房管部门获悉,从今年6月份开始,山东省青岛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将扩大至最低工资标准线以下、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这是青岛市3年来第二次扩大廉租房申请标准,近3万户此前不属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且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将从中受益。

 标准的放宽意味着更多的支出,青岛市决定:将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资金的比例定为15%。据悉,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城市这一
比例定为5%-10%,青岛市这一比例目前为全国最高。青岛市还公布了《青岛市本级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确定了廉租房资金来源实行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原则。

 “十一五”期间,该市计划投资3.66亿元,其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1.76亿元,投资1.9亿元筹建廉租住房1000套,保障户数将由目前的近4000户增加至1.4万户。2007年,计划投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8000余万元,其中筹建廉租住房200套;全面启动五市三区廉租住房保障,市内四区建立廉租住房两级管理、三级审批的管理体制。期间,该市还规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00万平方米,优先解决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家庭的住房困难。2007年,市内四区计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40万平方米(续建160万平方米,新开工80万平方米),竣工70万平方米。控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成本,保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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