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珂 摄
本报济南3月14日讯 2004年陈女士在济南市万寿路旺山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可没多久房子就出现墙面严重裂缝、钢窗渗水等工程质量问题。三年过去了,陈女士至今未能如愿住进新房子。
13日上午,在陈女士的新房里,记者看到,大部分窗台上涂料几乎完全脱落,窗下的墙体有大面积水渍和霉渍。当记者敲击墙体时,发现客厅、卧室等多处墙面存在空鼓。其中墙面最长的一处裂缝有两米长,大约5毫米宽(如图),卫生间瓷砖也出现了裂缝,厨房水管脱落、漏水。
据陈女士讲,2004年她在旺山小区贷款买了这套176平方米的商品房,在验收时发现房屋存在水管漏水、钢窗渗水等问题,她就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到2004年6月16日,陈女士才拿到新房的钥匙。交房后,陈女士发现房子仍然存在不少质量问题。为此,她再次请开发商予以维修。“从2004年2月开始,一直修到2007年初,三年时间都没有彻底修好,这让我怎么装修、怎么正常居住?”
陈女士说:“后来我去找了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站人员过来检查了房子存在的问题后,明确认定开发商应该承担责任,尤其是墙面垂直裂缝,开发商应负责终身维修。我不能住进来,但是每个月还要偿还银行本息4100元和交纳物业管理费。”
今年1月9日,陈女士将山东华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失等多项损失,市中区法院受理了此案,“结果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呢,你说我该怎么办?”陈女士想到将来一脸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