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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山花园60余业主拒决先签字后领钥匙 

2006-08-08 08:00 作者:大众房产网 来源:济南时报

  至8月6日中午,在“拒收函”上联名签字的药山花园业主已达60余名。
   
  “就是买个灯泡,也得先拧上看看亮不亮再买。偌大一幢房子,开发商竟先让业主签字,然后才能领钥匙收房,这不是强行交房吗?”另外,不少业主反映,山川房地产有限公司在交房时,不但不出示《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而且一些地方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山川公司方面人员则解释,有些问题是公司的“工作流程”;有些问题业主可能有所误解;有些问题正在协商解决……
  
  业主联名拒绝收房
   
  6日中午,记者冒雨来到药山花园售房中心,数十名业主正聚在这里。据悉,开发商原本是让他们来此办理收房手续的,众多业主却联名在“拒收函”上签了字。记者了解到,山川公司此次所交的是药山花园6号、7号楼,业主们分别于7月31日前后接到了收房电话通知。
   
  业主崔先生告诉记者,按相关规定,开发商交房时,需要向业主出示《住房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购房面积实测表》等,然而业主们要求查看此类证书时,对方却不予出示。
   
  另外,拒房的业主对“先交物业维修基金并在交方程序确认单上签字,之后才能领钥匙看房”的规定不解。“我们连房子都没看到,怎么能签字?若签了字,不就默认收房了吗?”业主李女士说。
  
  小区内部分设施起异议
   
  业主郑先生等告诉记者,他们买房之前,售楼人员所给的承诺与小区的现状出入很大。
   
  郑先生说:“买房时,售楼人员在沙盘模型前面向我们推荐楼房,6号、7号西侧本是绿地,而且两幢楼的一楼均为住宅,不做营业房。但现在两幢楼的西侧盖起了沿街房,一楼开始作为营业房出租。另外,6号楼西北侧开发商在卖楼之前承诺有一个大门,可现在大门没有了,正准备盖成围墙。”
   
  业主王先生等人反映,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交房标准,供暖为“小区集中供暖”,可现在改为“供暖单独签订协议”;两幢楼的防盗门质量普遍欠佳,很多门把手一用力就变形……
  
  记者现场看房
   
  6日下午,记者与许多拒房业主一起来到药山花园6号、7号楼现场。记者看到,6号、7号楼的一楼沿街房屋已贴上了出租广告;6号楼前,张贴了“交房须知”等通知,在有关供暖规定的文字上面,原来的文字被打上了一个叉号表示作废,叉号旁边写有“供暖单独签订协议”等字样。
   
  两幢楼的西头,一座平顶沿街房正在施工,主体建筑已经落成,正好把两幢楼西侧的空地堵上了。在6号楼一处房屋的防盗门前,一业主现场演示――稍一用力,防盗门的把手便弯曲变形。
  
  开发商:尽力答复业主要求,妥善解决拒房纠纷
   
  6日下午4点左右,记者拨通了业主手中《商品房买卖合同》上面的山川公司法人代表陈士武的电话。陈先生说:“这一项目已经转让出去了,是别人顶着我的名义干的,有些情况我也不清楚,我会与他们联系,让他们就相关问题做出解释。”
   
  7日中午,记者在药山花园8号楼见到了该小区的项目总经理李先生。他解释,6号、7号楼的《住房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都有,而且《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也正在办理中,但是只有业主签字收房后,才能给他们相关证书。随后,他向记者出示了《住房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的办理证明。
   
  就“先签字,再看房收房”的问题,李先生说:“这是我们的工作流程,大部分房产商交房时都这样做。”
   
  李先生称,6号、7号楼西侧所盖的沿街房以及两楼的一层设为沿街营业房,是经过市规划局等部门批准的,不是开发商后来擅自决定的,而小区的沙盘模型几年前就做好了。说着,李先生出示了一张盖有“济南市规划局”印章的小区规划图复印件,记者看到,图上的6、7号楼的西侧为商业用房。
   
  “有些问题业主可能存在误解。另外,我们的售楼人员当初可能向业主承诺过‘6号楼西北侧是一处大门’,但按规划此处不能留大门。公司会尽力想办法,为相关业主设置一个门。”他说。
   
  就业主提出的诸如暖气协议、防盗门质量等问题,李先生称,公司会尽力满足业主提出的要求,达到合同所规定的标准。

(责任编辑: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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