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某小区业主张某,上班回家后发现家里物品被小偷盗窃,财物损失上万元,负责小区安全的保安没能提供有价值的线索,门卫也没有陌生来访人员的登记记录。张某认为:自己交纳了物业管理费,自己的财产却没有得到保护,物业管理公司应当赔偿自己的财物损失。但物业管理公司却不这么认为,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业主被盗事件是否应承担责任呢?
律师答复
首先,应明确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性质,是仅仅对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对公共区域的秩序管理,还是负有保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也就是说,要看物业服务合同中是否约定了相应的安保条款。基于权利义务必须对等的原则,因此须明确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物业管理费是否包括了保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费用。
其次,承担法律责任必须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前提,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无过错原则。所以业主财产被盗,物业管理公司未必一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只有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物业管理公司权利义务的情况下,如果有证据证明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服务不到位,属于物业管理公司违约,才可以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与过错相应的法律后果。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盗窃案件正处于公安机关侦破过程中,一般要等到侦查终结或侦查无结果后再进行处理。
编辑:闫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