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王先生遇到一件窝心事:2009年他与一开发商签订内部认购协议并交了款,可如今眼看离交房日期就要逾期一年了,却迟迟交不了房。无奈之下,王先生要求退款,可开发商称退款可以,但只退回了本金。
2009年11月10日,王先生在腾骐集团七里堡置业订购了一套24平米的小公寓。当时,他与开发商签订了内部认购合同,并缴纳了28000元的认购金。在合同中,开发商称将于2011年5月30日交房。可就在去年交房日期到了之后,王先生给售楼处打电话却一直未打通。随后,王先生又赶到售楼处,竟发现售楼处早已人去楼空。当时王先生一下子就慌了,可苦于再无其他联系办法,只好一直等着。
就在今年,王先生终于联系到了售楼方。对方称可以退款,却只退回了其本金28000元。对此,王先生认为极不合理,“迟迟不交房,未及时给我通知不说,退款时却只给本金,也未给利息,这太不合理了。”
对此,七里堡置业售楼处一张姓工作人员解释说,王先生订购的惠风居有8栋楼,共505户。其中7栋楼均为毛坯房,但王先生购买的8号楼为精装房,目前木地板、洗手盆等仍未安装完,受施工进度影响,交房也受到了影响。
该工作人员还称,对于交房延期,将给予业主适当补偿。另外,对于王先生这种退款的情况,由于最初退款时没有任何赔偿政策,所以只退还了本金。现在想要退款的业主也将得到银行贷款利率,也就是7.05%的利息。对于王先生,开发商也将及时与他取得联系,退还给他应得的利息。
编辑:闫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