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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地上建新房 产权缩水“很受伤”

2011-10-20 09:52 作者:苑国威 来源:大众日报

  近日,一位准备在省城无影山东路附近一处楼盘购房的张女士被告知,由于此项目土地使用年限只有50年,而去掉开发商开发的时间,房子的使用年限只有38年。

  “人家买房都是70年产权,为什么这里只有50年产权,最后买到手还剩下38年呢?”近日,一位准备在省城无影山东路附近一处楼盘购房的张女士被告知,由于此项目土地使用年限只有50年,而去掉开发商开发的时间,房子的使用年限只有38年。虽然截至目前还没有听说因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引发的纠纷,但陈女士心里也暗暗嘀咕:只能使用38年的房子,还要不要买?
  笔者带着陈女士的疑问来到此处楼盘。一位销售主管称,开盘当天提前认筹可享受交3万元抵5万元等优惠政策,已吸引近百余位购房者参与认筹。“这个地段,同样的配套别的楼盘都卖到一万多元,而我们均价才每平米8400元。”销售主管夸夸其谈。但当笔者问起房屋的产权年限问题时,他却一再回避。原来,该楼盘所在土地早在1999年年底就被济南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拍得。由于各种原因,10年没有得到开发,直到2010年前后,土地转手给福建一家置业公司,这里才开始动工建设。该土地属综合性用地,开发商拿地时的使用年限仅为50年。照此说来,如果2012年底交房,待购房者收房时,实际使用年限将仅剩38年。“虽然房子产权只有38年,但到期后的续期补偿费用将由我们公司为业主承担。”一名销售人员这样回答笔者。
  “现在的房屋产区,大多数都不是70年产权的,开发商拿地时并不一定立即开建。像我目前承揽的项目,除去前几年的拿地时间,房屋产权从2015年至2180年只剩下60多年。”业内人士李先生告诉笔。由此可见,房屋产权缩水情况并不鲜见。按有关规定,土地闲置2年将被收回。那么,这些地为什么要“潜伏”这么多年才重新出水呢?据业内人士透露,上个世纪末期开发商多是通过协议出让拿地,一些有关系却没有实力和开发资质的个人或者单位成了“土地商”,通过各种渠道拿城中心地块并转手炒卖的不在少数。一轮轮炒卖,导致部分繁华地区的地块换手率很高,不仅影响地块的正常开发、也抬高了地价,甚至连拆迁都成了难事。这些地块便被以各种理由搁置了下来。近年来,国土部加强了闲置用地的处置办法,也“逼”出了一批“潜伏地块”趁机入市。
  “购房业主如果买到土地使用年限已不足70年的商品房,相当于购房款中已分摊了商家70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样是不合理的。”山东省科学院战略研究所吕兆毅表示。据了解,由于房屋土地使用年限问题给购房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现实个案还比较鲜见,所以目前商品房价格仍完全由市场来决定。无论是购房者还是整个房地产业,应该意识到产权期限潜在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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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闫晓辉